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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 明确可燃放时间和区域 12月12日,南阳发布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显示,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 (一)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 (二)2025年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2025年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6时至23时; (四)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 在本市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区域内的下列场所以外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驻地;化工园区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车站(含车站广场)、码头、机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区域;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相关单位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南水北调干渠两侧1100米以内、山林、森林公园、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以及周边建筑物小于10米的狭小空间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区域;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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