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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轲浩然

将夜。小师叔轲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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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倚天屠龙。光明左使杨逍》

    昆仑山,坐忘峰,距离光明顶的距离并不远。

    或者,遥远的,除了距离,还有光阴罢。昆仑山自古至今不化的积雪的洁白,看在我眼里,疼在我的心里。漫天飞舞的白色的雪,就那么纷纷扬扬,一如那些老去的光阴深处的故事,因为太过洁白,所以让人不忍触碰。

    我其实淡忘了很多,或者也包括我和纪晓芙的那些纠葛?然而我始终无法忘记的,却是那一年的光明顶。在最璀璨的烟花过后,我和张教主他们一起,就此深入了烟波浩渺的江湖。

    我从此再也没回过光明顶,以及再也没有机会,在寒冷的飘雪的冬夜里,一个人,从坐忘峰远望光明顶。手边的那一管玉笛,在光阴的流转之中,渐渐暗了颜色。

    杏花疏影里,是谁,和当年的我一样,吹笛到天明?大都的万家灯火里,是谁,和年轻时候的我一般,举杯饮尽这一路的霜雪?

    年华散落,纵然如我这般的洒脱逍遥,也一样难以堪破。彼时逍遥,也无非,无非挥手间就凌乱如雪,如光明顶的雪,也如坐忘峰的雪。

    其实,我始终没有忘记的,是和你的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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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骆宾王》

    有一个少年,他叫做骆宾王。

    当千年之后的烟云被岁月消磨成匆匆流水,许多的名字我们都已经忘记了,但闲暇时候会回首,会远望,会在寂静的夜晚想发生过的故事。即使点点滴滴的组装,也会有不由自主的感动,是吗?你和我的心,一样的柔软。

    骆宾王,才华横溢的代名词。或许才华横溢者必遭天谴,在飘香的墨卷里,最终骆宾王的下落不明。掩卷叹息,于是春风吹皱一池春水。

    盛唐是一幅璀璨的画卷,盛唐的银河繁星闪烁。无论可歌可泣的名字,无论金戈铁马的铁血,到头来无非湮灭于黄尘古道。案上封尘许久的古琴在夜风的轻柔触摸下低声呓语,有铿锵的音阶缓缓流出。朝南的窗子虚掩,一抹月光羞羞涩涩轻轻柔柔。

    那么,骆宾王,从盛唐的遗迹中踏歌而行的少年男子,你是否曾经寂寞?是否也会在月华如水的类似今夜的小楼独倚?未知是否能有红袖添香的淡雅,但我想,最初看戏水白鹅的你,心底想必是明净的,是天蓝的,是不染尘埃的。

    光阴是一柄剑,白驹过隙后思念清浅,即使风华绝代的姓名也会被掩埋进历史的最底层。骆宾王,骆宾王,距离蝉鸣的时节还很遥远,远的纵使天涯凝望,也无法看到一点霜飞的痕。驿站的桃花会在下一个风起的日子里缤纷如雨,你会遥望朔北吗?不是悲秋的日子,你的心事,又能如何寄给飞远的鸿雁。

    又能,如何?骆宾王,骆宾王。

    站在春风习习的高楼之上,遥望城市的万家灯火,款款的是此时的情感。只是有一种思念不忍离开,有一个名字也始终在心底萦绕。盛唐的画卷,依稀就这样在眼前舒展。

    骆宾王,骆宾王,在这个季节的浙江,桃花就要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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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塞曲》

    印象里的塞外,是大漠风沙是晚照下的苍凉万里。诗人的文字里从来不缺慷慨激昂,无论一壶浊酒家万里,抑或将军白发征夫泪。

    今天,我就站在一幅地图前,伸出手,沿着地图上或清晰或者浅淡的线,视线所及本应该虚无,本应只有毫无生命的纸张,那一刻竟然泛起光华。恍然之间千秋的金戈铁马跃然而起,汹涌而来。然后埋藏在心底深处的那种尘封情怀,就凛然如落日西风大旗。

    你从盛唐走来,长安城的夕阳下有离开的游子,步出雄伟的城门,在回头看最后一眼,简单的行囊风华的往事和无悔的青春,西行,西行,家国和红颜然后会在以后的夜晚褪色成低沉的塞下曲调。你轻轻唱着,轻轻唱着,晚风也呜咽着应和,你的眼前依稀泛出那些年的长安城,浮现出和诸友青衫白马的远游。然后晨曦到来,然后幻境破灭,眼前所见依然是大漠风沙和苍凉的长天晚照,你手中的垂柳,早已经泛黄并且失去了生命的色彩。

    你从宋时归来,你的目光里满满的沉静安然。横山的刀剑满是斑斑锈迹,古老的大白夏国就那样消失在烽烟深处。你站在废弃的驿站里,看那曾经缤纷的桃花只剩下干涩的枝桠。往昔,即使简陋的驿站你知道也会有人来人往,各色服饰和各色的民族,路过驿站,一杯清茶,然后揖手,马蹄得得声里从此天南地北。转瞬就只搁浅在岁月光阴里,再也看不到一丝古意的厚重。

    你彷徨,你失落,你抬头看天际的流云,你找不到光阴离开的痕迹。你拔剑,却发现只能四顾茫然。只是烽火狂沙宛然仍在,却只如风一般的穿过你的身体,大笑之中破碎成涟漪,任凭你多么怀念却再也掬不起。

    再也掬不起的,再也留不住的,岂止是哪些壮怀激烈,当然也包括历史滚滚而行的车轮。今天的我们站在雄关漫道上,感叹前辈的旅途不曾更改的心如铁。因为感叹,所以感叹,只是在于那些事那些烽烟旧事,有让人热血沸腾的理由。是的,西出阳关,一曲离歌,无论送别的人儿,还是再挥手喊着泪说别送的人儿,各自天涯,唯能各自保重。

    为古老的情怀再饮一杯酒,今夜,塞外的风和千年一样,依然吹过,依然有不息的情感缠绵悱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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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印象北方。天津》

    到现在我还清晰的记得这些年在北方路过的大多地方。当疾驰的火车从城市中央或者边缘飞快而过,城市的影子就这样轻轻浅浅的印在脑海里。或者简单,或者清晰,或者仅是零碎的记忆片段。总以为青春就是一副背囊,背囊里装满不忍舍弃的往事。

    那是一个夏天,源于不经意之间的念想,我在天津下了火车。没有理由,大抵是心中的某一个念头动了,只想看看这个城市。出了站台,穿过熙攘的人流,然后就站在了漫天星斗之下。天津,这座古老的北方城市安详的沉默,在接近午夜时候。

    沿着站前的路往前走,漫无目的。而今的我只记得站台旁边低矮的民房改造的旅馆,是那样的不起眼。但也是而今,在想起那个场景的瞬间,却会觉得心底暖暖的。想来,旅人的心情应该都如是。不停息的漂泊,眷恋某种不宜察觉的温暖。

    走过林荫的街道,街灯将一个人的影子拉的细长。距离天津站不远,有一条河,河水在视线可及的距离里缓缓流淌。其实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那条河的名字,但在天津,在北方的天津,潜意识里我以为那条河就是海河,而他的流向,也就想当然的认为是向东。

    河的两岸,即使时间已经很晚了,也依稀还有星星点点的灯火,当然称为灯光更合适。寂寞的光照影在河水之上,泛起斑斓的颜色,偶尔,有风吹过,在那个夏天,或多或少的留给我心旷神怡的错觉。

    是错觉吗?沿一条并不宽阔的街道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到底走到哪里在心里却没有确切的概念。人生很多时候,也许就是这样,一直在路上,一直在走,聆听着火车铁轨的滴答声,梳理想家的心情。至于旅途的终点会有怎样的风景,只能设想,只能将散乱的思绪勉强组装成模糊的画面。

    但也是值得回忆的,是吗?那个晚上,在天津的那条河边,我就这样一个人随意的走,看着河的那边稀疏的灯光,看灯光映在河水之上的色彩,心思却早已飞向远方,飞向千里之外的故乡。路边的不知名的树木轻轻摇动着枝桠,带起细微的声响。

    时间总是随着旅途随着游子的天涯海角流转,弹指之间,天津的那一夜就变的遥不可及。只是我还是会安静的夜里想起。想那条河,想河两边的建筑,想站台外的低矮民居。而天津,却从此没有心情在路过的时候再一次的驻足。

    人生,或短或长终归是一场旅途,在没有到达终点的路上,在每一个路过的城市,总会有小小的温暖,伴我。让我珍惜,让我微笑着继续下一段旅程。而天津,也就这样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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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顺风》

    再美的风景最终也会沦落成昔日印象,正如花开往往一季,而有相聚就会有离别。凌霄子看着对面邹绛霞年轻的脸,回想着那些年轻时候的事情,他的眼角渐泛起晶莹的颜色。但对面的邹绛霞,就那样柔柔低垂着脸,长发遮住了她倾城倾国的面容。

    初初相遇的时候,正是三月草长莺飞的江南。江南,江南。或者诗人文字里的那些生动情节,大抵都逃离不开烟雨的渲染,凌霄子和邹绛霞相遇在江南,相遇在烟雨的环境里,这相遇也平添了点点诗意。以后的日子是淡倦从容的,凌霄子觉得那就叫做幸福。

    最初的最初,邹绛霞只是一位为爱出走的简单女子。她向往的最美的风景,是叫做江南的烟亭画柳,是小桥流水,她以为人世间再也找不到能胜过这景色的地方。纵然江南那么大、那么远,至少可以出现在梦里,让她的梦显得不那么清浅。江南,其实还是一位年轻男子的姓名。

    有那么一段时间,江南就是邹绛霞的全部了。人和事,情和景,当然此生不换。但那个年轻男子江南却在某一个清晨不告而别,从此邹绛霞的世界就坍塌了一半。她耗尽心力也没有想明白江南为何会如此,曾经无懈可击的江南和江南,因为人的离开,也变的摇曳起来。邹绛霞决定去次自己从未去过的江南,去看看藏在心底的风景。

    去江南,在江南。她和凌霄子在江南邂逅。彼时曾经那个叫做江南的男子已经渐渐淡出了邹绛霞的记忆,她为和凌霄子的相遇而感到欣喜,她想这或者就叫做缘分了。离开一个人,遇见一个人,写人生上半段故事的那个人离开,而桃花雨落的驿站边,续写故事的这个人,就带着煦暖的微笑等待着,仿佛早就知道了她会到来。

    或者可以叫做爱情,或者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或者冥冥之中即使上苍也会妒忌幸福。日子平缓如水的流转着,白驹过隙一般。那一段时间里,邹绛霞看遍了江南,而凌霄子在邹绛霞的身旁,凌霄子的眼中,邹绛霞亦是完美的风景。而另一个江南的名字,不经意之间已经散落到了天涯那处,再也不会有人提起。

    邹绛霞还是决定暂时离开江南。只是离开江南,毕竟离家久了,江湖的儿女也斩不断挂念,尤其这挂念叫做家的时候。凌霄子陪着她一直走,最终还是走到了绽放桃花的渡口,还是走到了告别的时候,即使暂时的告别,也会让人心疼——

    “我会回来看你”
    “嗯,我会一直等你,一直。”
    “其实江南不止是人和事,也是情和景的。”
    “你知道吗?你就是我心中那个不曾褪色也不会褪色的江南。”

    一路顺风,一路顺风,思念会穿越过千山万水。要记得有人一直在守望你,在江南。江南,多少年,此情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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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的一封信。其二》

    一杯浊酒,万水千山。当七月的风又一次的惊醒残梦,我还保持着未变的姿势在烟波弥漫的江上。欸乃轻舟随一江碧水东下,只是最终的终点不是扬州城。扬州城里早已经散去了当年的纸醉金迷,那么路过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勇气停留哪怕一秒。悠然,叹息,月华穿透过轻雾,杯中的浊酒正柔柔荡漾着。

    亲爱的你,还记得当年的风雨同行吗?从草原,到雪山,从春季到飞雪的寒冬。岁月的双刀无情的将两个人的容颜雕刻成苍老,当我再回首看你,也依然能会心微笑。这微笑的会心,缘自多少年来一路一起携手走来。纵然我们都已经无法再记忆清楚最初起航的港口的那一盏指明灯的亮度。

    记得,就好,不是吗?我在丁香花开的五月与你相识,与你相识的时候我们都还只是孩子。都说孩子的笑脸是最纯粹的,纯的一如清晨的阳光。两个孩子就这么相互扶持相互取暖,然后弹指之间就过去了许多年。不知道未来的旅程会如何书写关于你我的往事,只是我知道,知道,知道你就是也只是我生命之中无可取代的唯一。

    起风了,夜晚。再回首故乡,目光依稀可以穿过轻雾,但始终看不到那曾经让我感到温暖的灯火。我想,此时的你应该也在窗前想我,想远在异乡的游子是否平安,想那一叶轻舟的去向。此时的你快乐吗?或者你视线之内的万家灯火应也是温暖的。于是我不由自主的笑出声来,是为这相思而感动。

    情依旧,景色非昨。轻舟依然向着万水千山,情怀也随着起伏的江水。没有人知道下一站会在哪个港口,也无从预知旅途中是否还会有暴风雨。仅仅只有你的祝福,是我前行的所有勇气。其实对于我这已经足够了,我简单的行囊里,并不能承载下许多的心事。轻松旅行是最好的,因为我知道,我的身后,是你牵挂的目光。

    就要经过那个转角,其实人生旅程里有太多的转角,这也只是平常的一个。但我其实早就习惯了有你陪伴的时光,无论清浅的抑或淡漠的。温热的杯中酒就这样在夜风的轻触之下凉尽,心也远在千里之外。亲爱的,亲爱的你,是否在温柔呼唤我的名字。其实归期并不遥远,纵然离开的那一天说过归期未期。

    亲爱的,等我回来,等我再轻轻念你的名字,在你的身边念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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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轲浩然 于 2019-12-2 20:31 编辑

    《给你的一封信。其三》

    其实早已经倦了江湖,而之所以没有转身离开,只是因为有你在——

    当冬季的第一场雪依然在等待中不见踪影的时候,我一个人站在城市某个高层建筑的窗口,手中一杯茶早已经凉了。和以前一样,用习惯的心情去遥望北方,视线能穿越千山万水能越过山脉,却不知道这种牵挂,能不能准时抵达。

    这个2012就要远去了,这个江湖依旧人来人往。匆匆,只是匆匆,不愿意去想人潮汹涌背后的故事,只是希望当繁华落尽当曲终人散,能一回头就看见你和从前一样盈盈笑着,那种笑容,爱不释手。

    起风了,冬天,夜晚。北方的冬天其实一直都是我喜欢的,我喜欢在飞雪的冬天在温暖的室内,清茶或者淡酒,无所谓是否一个人,只是安静梳理思绪。记得还是年轻的时候,在更远的北方之北,也是一个人,那时候天地之间只有茫茫白色。天地间茫茫的白色呵,会有踏雪寻梅的意境,雪是常见的,我却没有寻到过哪怕一支梅。

    年轻如随着季节河流里悠然东去的落花,去远之后再也看不见,人群聚了又散,朋友来了又走,北方之北也成为记忆中的印象。只是我依然知道,那是我永不可能抹去的痕,而你,就在北方之北。

    你和我,都已经不再年轻了呢,也终究会有一天,会有坐在夕阳下细数流年的一天。白发苍苍,表情淡然,我知道,那个时候的你我,再翻阅起往事的时候应会微笑,而彼此,在彼此的心中,也会如水晶一般无痕。

    亲爱的,我想你了。想你那里冬天的雪,想你那里五月枝头的丁香。想穿过城市的你轻盈的脚步,想一个出尘的女子。曾经精灵一般的文思,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的黯淡,只有一抹相思,依然雪一般的纯白。

    纯白,那是相思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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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蔷薇皇帝之往事》

    初初相遇时候,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和明媚的少女,但他是天潢贵胄,几乎注定了要君临天下,而她,从出生那一刻起,就逃不掉风尘,他总是明朗的笑着,只是早熟的她,尽管习惯于柔柔微笑,却知道了这相遇的结局。

    几年的光阴弹指就过去。那个秋天,他的父亲去世了,他匆忙告别了她,回到京城去接掌父亲的基业,她在十里长亭折柳送他,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天涯那处,转过身来,泪水却不争气的落了下来,身边的侍女担忧的看着她,递上一方洁白手帕,她接了过来,感激的看了豆蔻的小侍女一眼,突然剧烈的咳嗽起来,然后摊开那方手帕,手帕上竟有桃花一般的颜色。

    豆蔻的小侍女啜泣,她只愣愣的看着那方手帕,久不发一言。

    (1)待我拱手河山讨你欢

    白胤从如山的奏折里抬起头来,然后就看到了柱国素文纯站在了陛下。

    白胤揉揉酸涩的眼睛,才发现日已西斜,午后的阳光从大殿之外照射了进来,有余晖附在了他的身上,这让他觉得温暖。他饶有深意的看了一眼阶下肃立的素文纯,不由得笑出声来,然后站起身来,伸了个快意的懒腰,向阶下的素文纯走去。

    素文纯一个姿势站了几个时辰,本有些疲惫不堪,眼角的余光在这一刻却发现有人从对面过来,他一惊,转瞬就明白那是白胤,他的腰就更弯了一点,脸上的表情更加的毕恭毕敬。尽管只是细微的动作,白胤还是发现了,他先是愕然,然后满意的点了点头。

    和十五年前一样,这也是一个秋天,也是午后。不同的是十五年前的那个秋日午后,白胤是匆匆的从外地赶回,未曾卸下风霜就坐在了这大殿的正中宝座上,当时的他还年少,坐在这个位置上未必不忐忑,年少的他的目光是纯净的,在跪拜的人群中一眼就看见了素文纯,看见那个和他好似同龄的年轻人,不知为何,他的心竟平静了许多。十五年来,帝国的许多事情都在风云变幻中变了他最初的模样,素文纯和他,都不再年轻,只是十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日子,他和素文纯成了莫逆,人前的君臣,人后的知己,这种相知相守,白胤,很满意。

    “文纯,不用这样拘礼,坐下说话即可”。白胤走下台阶,很自然的挽起素文纯的手,早有内侍察言观色搬来两把椅子,白胤在其中一把坐了下来,然后松开素文纯的手,拍了拍空着的一把椅子的椅背,素文纯抬起头,看了一眼白胤,也坐了下来。

    “孤登基十五年,自问不是庸主,这些年来,内外应算平和,天下诸国,也不敢小瞧了孤,作为人主,孤是满意的。”白胤不去看素文纯,只顾自说自话。素文纯讶异的看着白胤的侧脸,虽然君臣之间这样的谈话时常有,但素文纯还是觉得有些摸不着头脑。白胤竟也不管素文纯,只顾自己说了下去:

    “孤今年也三十有二了,只比文纯你大一岁。江山尽在手中,万邦来朝,孤可以说是无所憾了,但孤这十五年来,其实只有一件事情是念念不忘的,因为一个女子,一个叫做蔷薇的女子,那是孤最心爱的女子,但孤竟然十五年没有见过她了!”

    “她的名字叫做蔷薇,孤离开她已经一十五年,是时候给她一个名分了。”

    说到这里,白胤竟然站了起来,完全无视身边素文纯的震惊脸色。“传旨,封蔷薇为公主,代孤即刻手书一封,宣蔷薇公主来都城。”这些话才说完,内侍躬身,正要离开,白胤好似又想起了什么,挥手让内侍稍待,自己静静站立了很久很久,竟自嘲的笑了,再次挽起身边素文纯的手,语气中带着些许自嘲:

    “孤还是亲自去请吧,文纯你和孤一起去,去见见十五年来让孤念念不忘的女子,要知道,即使让孤为了她弃了这江山,孤也是心甘情愿的。”

    可怜的素文纯自始至终就没有说过一句话,他只能在旁边安静看着白胤自说自话,看着白胤突然孩童一般的做了些莫名其妙的动作,素文纯开始好奇这个叫做蔷薇的女子了。

    (2)竹林掩映,有佳人挽袖

    竹林外,有简陋的竹舍,因为竹林的幽静,竹舍也悄无人声。不远处有一清溪,有一身姿纤弱的女子正在浣纱,女子的身边有一丫鬟装扮的在帮忙洗涤,不时和这女子调笑几声。

    马蹄声在这个时候惊破了竹林的幽静,丫鬟装扮的循声望去,突然就愣在了那里。女子诧异于身边人的动作,抬起头来,就看见了远处两骑马缓缓行来,马上是俊逸的两位青年男子。她眼角刹那有泪水涌出,突然快步奔向了竹舍,小侍女“呀”的一生,赶忙追着女子而去。

    两位青年男子,正是轻装而来的白胤和素文纯,和白胤的惊喜交加不同,对于素文纯来说,喜是没有的,他只感觉到了惊讶,或者说惊吓更确切一点。

    竹舍的门是紧紧闭着的,站在门外,隐约可以听到门内的动静,确切的说除了隐隐的啜泣声和劝慰声再无其他,白胤和素文纯下得马来,就如两尊雕塑一般的傻傻站着,两个大男人竟同时没了主意,白胤侧首看着素文纯,看着这位他最看重的以智计闻名的柱国,未尝没有希望素文纯给出个主意的意思,谁知素文纯只愣愣的看着竹舍紧闭的竹门,嘴里倒也念念有词。

    因为竹林幽静的关系,白胤倒是听清楚了素文纯念叨的那几个字——

    素文纯翻来覆去的,其实只是说了三个字:百花杀。这很诡异的三个字,连同一道诡异的竹门隔绝的门内俩女子和门外俩男子,让这幽静的竹林,有了风雨欲来的意味。

    白胤和素文纯就这般的傻等了一个下午,最后的结果竟是只能黯然离开,门内的某位女子除了啜泣,竟再也不发一言,当他俩打马黯然离开的时候,那侍女快步跟了过来,将一纸素笺塞进了白胤的手里,白胤在马上接着夕阳的余晖看完,眉角微微扬起,一旁的素文纯却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3)止于灭云,一生遗憾

    时光的流逝其实往往只是弹指一挥间,又过了两年。这两年的时间里,白胤励精图治南征北战,只用了短短的两年时间,就统一了九州大部,此刻,正屯兵灭云关,虎视北方的那座巍峨山脉。素文纯不在他的身边,其实这也是他很疑惑的,自从两年前从那竹林回来,素文纯就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献计献策更加不遗余力,却尽量避免着和白胤对面。白胤自嘲一笑,距离他的雄图伟业又进了一步,他倒也不很在乎这些细枝末节,而且,他从没有怀疑过素文纯对自己的忠诚。

    白胤的面前,有一幅巨大的山河形势图。红色的箭头从四面八方汇集,最终都指向了灭云关,他伸手从旁边的几上抓过一杯酒,一饮而尽,用旁人听不到的细微声音喃喃自语道:

    “破了灭云关,就是你回到孤的身边的时候了,蔷薇,等着孤,孤就来接你。”

    酒杯掷出,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杯中的酒渗进了泥土之中,四溢的酒香也刺激着白胤,他长身站起,正待高声唤近卫进帐传达军令——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踏破了军营中的悄无声息,有急匆匆的信使不待通传就闯入了白胤的中军帐,白胤眉头微皱,心底突然不安了起来。

    一个时辰之后,白胤将十万大军交给了副将,只带着几个近卫,匆匆的赶回了都城,一路快马加鞭,竟片刻也不停歇。近卫们纵然很惊讶,却也不敢问。

    依然是竹林掩映,依然是流水潺潺,竹门依然紧闭,不同的,是竹舍不远处,新起了一座坟冢。小侍女在低声啜泣,素文纯一身白衣,一壶浊酒,身后是青山,身前是青冢。素文纯的年龄和白胤相近,本十分年轻,鬓角竟有了微微华发。

    白胤跃马而来,中途几乎是从马背上跌落的样子,然后手忙脚乱的连滚带爬,浑没有了天下雄主的气概。当他一身尘土的终于出现在了这座小巧的坟冢面前的时候,再也无法支撑的跪坐在了地上,下一刻,泪流满面。

    素文纯大口的饮尽壶中的浊酒,竟没有回头看一眼白胤,小侍女再也忍不住的哭出声来。

    当残阳坠入到山的那一面的时候,青冢前的两个年轻男子都烂醉如泥,对视着的眼睛里浑没有意气风发的锐利,两个人又哭又笑的,大口大口的将壶中的辛辣饮尽,白胤哆嗦的手经过了数次的尝试,终于从胸口摸索出了一张泛黄的纸,纸上,只有简单的几个字——

    “统一了天下的时候,再来接我。”

    落款是蔷薇。蔷薇这个名字,此时映进了白胤的眼中,如刀割一般的痛。而素文纯早已经醉倒在了地上,他口中念念的,依然是“百花杀”这三个字。

    (4)不是结局的结局

    白胤正式登基,世称蔷薇皇帝。帝后为敖青,敖青来自于民间,据说帝立敖青为后当时,柱国素文纯见到敖青大惊失色,有失仪态,然后挂印而去,从此再无消息。

    帝每年秋天都会单骑前往帝都之外的某处青山,每次从那处青山回来之后都形容销减,帝后不敢问,唯叹息而已。

    帝国的疆域,止于灭云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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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的一封信。自言自语》

    春天就要过去了,独自一人在一间狭小的屋子里聆听窗外的雨的呢喃,从没觉得如此的安静过。

    松开手,看手中的心事沙子一样的滑落,而落地之后,是清脆的回音。想谁了?无法解释的感觉,在这个裂帛的季节。遇见你,认识你,惊叹于这缘分的神奇,于是微笑。

    山水相隔是最伤感的距离,只有思念才会穿越秋水,将这份心事抵达到你的窗口,是吗?你是屋内的风景,我是那窗外看风景的男子。。。

    忐忑于你眼中深深的紫,那是我永无法掬起的颜色。推开窗子,风带着雨的微凉扑面而来,偶尔几丝雨水落在我的脸颊,街上没有行人,于是心事在空旷的路上独自行走。

    安静想事情的女子其实是最美丽的,尤其是那无意中的定格。一曲优美的曲子在四周流淌,看你的眼睛,读你的神情,刹那间城市之间也只剩下了雨的滴答声。

    我终究只是个忧郁的浪子,这么多年了,早已习惯了风花雪月的追逐,习惯了旅途上的擦肩而过。虽然会为那无法释怀的情感流泪,但是也会告诉自己手握的太紧会在掌心留下伤痕。

    心很柔软,真的是你认识的我吗?为这句话大醉了一次之后,却还是诧异于自己老去的心仍未死。。。

    多年之前,弹指之间,多年之后。

    相识,擦肩而过,是所有的故事情节都会有逃脱不了的类似。那么你呢?会交给我多大的勇气让我对你始终这么的刻骨铭心?让我不去试着忘记你?

    遇见,别爱!谁的心里都会有另一个人的影子,在岁月的沉淀里愈发的清晰。我想,对于我这样的男子,你就是越来越清晰的那个女子罢。

    再醉一次,再擦拭一下那些即将老去的记忆,然后丢弃在这晚春的呢喃雨声中。翩然的,远去的,心很沉默。

    遇见,别爱!只是我遇见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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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兰嫣然》

    【一】

    我和她的相识其实很简单,那一年我和我的朋友都很年轻,正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纪,打架斗殴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恰巧当时流行古惑仔,于是古惑仔就成为了我们这些少年的偶像。十七八岁的年纪,穿着裤子上有两个窟窿的牛仔裤,叼着两元一包的劣质香烟,据说是很拉风的形象。

    少年不识愁滋味,并非不识,而是没有经历过。当暴风雨来临的时候,少年其实很容易崩溃的,说是无惧,事后想想真的很可笑。但是有些事情,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注定,比如她的出现,虽然这个她并非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但她的笑声,确实是那个冬天仅有的温暖。

    那是一个比现在寒冷很多的冬天的午夜,四处闲逛的哥几个路过街边的一家简陋的烧烤屋,凑了一下身上的纸币,发现足够搓一顿的,于是勾肩搭背的走了进去。恰巧店面中有一个单间是空闲的,走进去坐下之后,点上几十串烧烤,外加几提啤酒,数杯猫尿下肚,话多了起来。

    那个年龄的性格可也说是肆无忌惮的,话多了声音自然也就大,在寒冷的冬天的午夜显得很刺耳。旁边的包间里有人在敲墙,隔板很薄,哥几个很清楚的听到了,当时就有脾气最爆的哥们冲了出去,隔壁传来喝骂和酒瓶子跌在地上的声音,以及女人的哭声。过了一会暴躁的兄弟回来了,轻松的拍了拍手眉毛一扬,嘴里蹦出两个字“搞定”。于是哥几个大笑起来,嘲笑了隔壁那个不知死活的几声之后,继续推杯换盏,终于全都醉了。

    那个晚上后来的事情可以用惨烈来形容,打着饱嗝的几位伙计走出烧烤屋的时候,就被扑面而来的棍棒所包围,包围的结果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哥几个包了县医院外伤科病房的一个房间。

    看着彼此身上缠绕的绷带和面目全非,少年的心才第一次的害怕起来,在来探望的父母亲人恨铁不成钢却又心疼无比的目光里,哥几个面面相觑,当时就变了脸色。她就在那个时候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的,当时不过十九岁,刚从卫校毕业分到这家医院做实习护士,习惯沉默的住院的时间里,她是我们眼中唯一觉得美丽的风景。

    一个月之后,哥几个出院,在医院的大门口回望高大的病房,在转过身来看因为住院而养的很白的依然年轻的脸,竟然不约而同的叹了口气,走上前去挨个拥抱了之后,各奔东西。当我们最后一次看那家医院的时候,那个她,还在冬天的风中看着我们离开的身影,在微笑的挥手。

    以后的时间里,每当冲动的时候,每当想挥拳相向的时候,总会想起那个微笑的小女孩,心情竟能慢慢的平复下来。又过了几年,在遥远的南方收到当年一起打架的一个哥们的喜帖,大红的喜帖新娘那一栏里,居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纳兰嫣然,原来,她从未曾和我们相距很远。

    纳兰嫣然,就这样成为了我兄弟的新婚妻子,她是美丽的,也是善良的,天使一般。

    【二】

    再遇见我那个哥们的时候,我和他都已经过了三十岁。和现在一样的寒冷冬天,我从江南匆匆的赶回北方,在当年那个留下过我们欢笑和伤悲的小城市里,我的哥们和他美丽的妻子以及三岁大的小男孩,让依然独自飘零的我十分的羡慕。

    纳兰嫣然,还和当年一样的美丽,她的笑容,曾经温暖了几个失足的少年的青春,而今,她成了我哥们的妻子,除了祝福,我已经找不到任何的话语去描述我此时的心情。小男孩在三个大人之间转来转去,很活泼的样子,眉目之间尽显他母亲的灵秀,这个孩子,我很喜欢。

    哥们用温柔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妻和孩子,一副心满意足的深情,他的妻子在逗弄小孩子的时候也回报了哥们一个会心的微笑。那个下午,我们四个人就这样安静的坐着,窗外是风吹过的声音。但我在含笑看着这一家三口的时候,还是注意到了一个细节。

    哥们左手的小指不见了。纳兰嫣然总会在不经意之间看向哥们的左手,眼睛里全是怜惜,酒过三巡之后,我终于没忍住了,开口询问了哥们关于他左手小指的事情,哥们愣了一下,转过头去看她美丽的妻子。纳兰沉默着,泪水终于还是落了下来。

    那一年的斗殴事件结束之后,昔日的那些人最终都各奔东西。留在当初的小城的只有这一个哥们,告别了青涩的少年时光,也最后安下心来。在小城市里开了一家建材商店的他,在一个春天的下午又遇见了纳兰嫣然,几次接触之后,他们成为了恋人。

    几个月之后,哥们和纳兰嫣然一起去拜访纳兰嫣然的父母。纳兰的母亲是很和善的,对哥们很友好很亲切。纳兰的父亲却是一位固执的老党员,关于哥们的事情,他听说了一些,从心底对这段恋情是反对的。哥们和纳兰苦苦恳求,老人家始终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哥们最后跪在了纳兰的父亲面前。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作为老党员的纳兰的父亲的脸色也变了,但固执的他还是拉不下来面子,哥们就那样跪着,纳兰在一旁小声的啜泣,纳兰的母亲在叹息。纳兰的父亲双拳紧握,手背上青筋暴起,就这样僵持着,几个小时过去了。

    也许是看到妻子和女儿都向着哥们这个外人,老党员的脸色铁青。突然就暴怒了,大声的斥责着哥们,哥们只是重复着他是真的喜欢纳兰,苦苦哀求,并保证以后会真心对待纳兰。空气里的气氛有些压抑,似乎没有两全其美的收场可能了。

    老党员突然站了起来,冷笑着走到依然跪着的哥们面前,低着头看着跪在那里的年轻人,一字一顿的说:“想娶我的女儿,得让我看到你的决心。。。你若真的爱她,我要你的一根手指,不算无理的要求吧!”房间里刹那静了下来,哥们抬起来,和纳兰的父亲对视着,下一秒,哥们站了起来,冲向厨房。

    纳兰最终嫁给了我的哥们,一年之后,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纳兰的父亲开始依然对我的哥们没有好脸色看,时间久了,哥们的真诚最终打动了他。闲暇时候,纳兰的父亲最喜欢的,就是和这个女婿一起喝酒,虽然经常喝的一塌糊涂,到也其乐融融。

    手指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这样的下午,我微笑着看着对面的一家三口,心也在一瞬间变的温柔起来。。。。

    我的哥们,他名字叫做曜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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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2-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哇,这个厉害,这么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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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给离开的朋友》

    由夏入了秋,不知道是不是季节的原因,竟也莫名怀旧然后伤感。是夜有风,细微的凉意从不远的海滨轻柔吹了过来,于是点燃手中的烟,对着熟悉而又陌生的电脑屏幕,不知不觉有些愣住了。

    我在公司里,现在我用的这台电脑是以前的一个同事的,他在一个月前辞职离开,彼时年轻的他正在筹备自己的婚礼。还记得他结婚的前夜,脸庞略显青涩的他约我去喝酒,大醉的他泪流满面的情景。我记得他是不喜喝酒的,所以惊诧于他的状态。

    光阴始终是可怕的,弹指之间年华就这般去远,回首时候再也不留一丝痕迹。结婚之后的他只回来过一次,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的物品,然后离开,仿佛他从来不曾回来过,也仿佛他这次离开只是暂离。微笑,问候,一一握手,然后转身,只留下少年男子单薄的背影。

    如此决绝,如此没有牵念的离开,我那时就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面,说不出一句告别的话语。

    我以前竟不知道胡彦斌的《江湖再见》的歌词作者是宁财神,一如我从来都不曾预期男子之间的离别,其实就是简简单单的挥手连再见两个字都不敢说出口,他以前办公桌的那台电脑就那么安静的留在了那里,时间久了,办公桌上渐渐飘落了灰尘,没有人去在意,也没有人去清理,新同事不知为何都避开了那张办公桌。

    那张办公桌,就在我办公桌的斜对面,靠近朝南的窗子,半掩的窗子在这样的夜晚有风吹了进来,翻动着还算整齐的那些泛黄的文件,据说叫做法师的绿色植物在精致的花盆里显得颓废,草稿纸和中性笔还留在她们的主人离开时候所在的位置。

    我在这样的夜晚,打开了他办公桌上的这台电脑,安静的敲下这样的文字,这文字杂乱而且不带丝毫的烟火气息。我不知道这张办公桌这办公桌上的这些物品以后会不会有新的主人过来,细心的整理,然后小心的去呵护去使用。

    我只是有些黯然的想,我的这个认识不久然而离开的太匆忙的朋友,从此是不会再回来了。他留下的那些笑脸,那些曾经温暖的过往,包括醉酒的那一夜的泪流满面,就如同天际划过的流星,仅仅,一瞬间的光彩夺目而已。

    有相遇,就会有离别,年轻过,也终将会老去。遇见的人,路过的风景,那些属于青春岁月里的感慨,也最后会演绎成感激。然后在以后每一个风起的夜晚,再一次的轻轻回来,柔柔絮语着。

    我亲爱的朋友,这样的秋天,别后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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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生日。其三》

    记忆的风吹过炎夏,然后掠过深秋。十月对于我始终是特殊的日子。依然记得并不遥远的那一年,我曾经在洁白的方格纸上写下的那一段话:

    这些年来,一起风雨兼程,一起青春作伴,很知足。遇见你,对于我来说,是奇迹,也是满足到无法满足的快乐。

    亲爱,你知道么?这样的夜晚,在起风的海滨,一个人站在窗前,看不远处的海面波光明灭,看万家灯火里安详的城市,总有一种情绪,想挣脱躯体独自奔向北方之北。北方之北,是你在的地方,不知从何时起,北方之北这四个字就成了经常出现在我文字里的方位词语,何止是思念?

    我从北方之北,带一路风雪和一路星霜蹒跚着向南,走过了天涯和岁月转角,再回首时候,总能记得你我最初相识时候。开始的开始,是你轻声在我耳边念着席慕容的“初初相遇”,多年之后的今天,辗转的我早已经将这首你亲自念给我听的诗遗落在了不知哪个角落里,但你的声音,却自那之后深深篆刻进了我的脑海深处。

    这件事情我始终没有勇气告诉你。闭上眼睛,浮现的就是丁香树下你的样子。我在北方之北的时候,你在江南,当我的旅程到达江南,你却去了北方之北。不忍让自己忍痛相信缘悭一线,曾黯然过,曾失落过,以及再也没有勇气驻足那个被称为东方莫斯科的冰雪城市。远远望着,远远望着,许多年之后。

    亲爱,今夜的你,还好么?错过了丁香如雨的季节,不知道是否还能有北去的风,将我的心事用全新的方式寄给你。当年轻不再,当岁月的霜刀将曾经的少年意气消磨成冷月疏影,而今的我,即使借助一杯浊酒,竟也再不能写出那种诗情画意的句子。

    只是,只是想你了,寻不到一种完美的表达方式。都说文字是跃动的精灵,除了说一句想你,还能说些什么呢?只是,只是想你了。简单的,直接的,此时动情的我,依然是当年那个肆意纵情的男子,我确定依然是。

    雪就要落下来了,在北方之北,在你所在的城市。深秋的海风吹落我在的这城市的枯枝上最后几片不肯离开的叶子,却终究不会带来那最纯白的雪的颜色。就这样安静站着,就这样黯然着,有心事呼啸着向着北方,向着就要落雪的你在的城市。雪是纯白颜色,我的思念,亦如雪一般的纯白。

    十六年了,会有下一个十六年和更多的十六年,会人生作伴会一起就这样微笑看着彼此,然后继续更遥远的旅程。我想你一样和我会虔诚祈祷着,祈祷彼此的平安,祈祷彼此都要幸福。而今夜,我在千里之外遥远的海滨小城,将此时的心情涂抹成方格纸上凌乱的字迹,只是为了将祝福寄给北方之北的你。

    亲爱,生日快乐,有生的日子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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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轲浩然 于 2019-12-4 12:04 编辑

    《痕。小零的故事》

    小零是我很多年前认识的,他是青海西宁人。

    认识小零的时候,小零还是个孩子。我到今天还能记得那个头发微黄的小男孩,说小男孩其实是不确切的,那一年的小零,恰是十八岁,花一样的年纪。因为花一样的年纪,难免做梦。而小零做过的这个,在我看来,他可能直到今天也没有醒来。

    红炉白雪,来自广州的女孩子,依稀记得比小零要大三两岁,瘦瘦的高高的,然而并不好看。这女孩子我第一次看到,就下意识的不喜欢,在她的眼里,我只看到了世故和对这世界的不信任,我想,如果我能早一步知道小零和红炉白雪之间后来发生的故事,我可能会阻止他俩的交往。

    没有如果。

    十七八岁的年纪,天空飞过的,又何止是银色的羽翼。小零就这样不管不顾的从青海西宁飞到了广东广州,从大西北横越大半个中国到了大东南的广东广州。当我知道这个讯息的时候,小零已经到达了广州。我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出事了,但最终我心里担心的那些事情,我没敢对小零解释。

    以后的日子安然如水,再见到小零的时候,我几乎认不出站在我面前的这个男孩子了。

    他才十八岁,他喜欢阿迪的运动装,他喜欢穿白色的球鞋,但眼前的这个男孩子呢,头发看起来两个月没有修理的样子,下巴有一簇稀疏并且凌乱的胡子,说胡子其实是不正确的,绒毛才是最恰当的修辞,毕竟颜色那么淡。

    可是,为何这个男孩子的衣服那么脏呢?白色的球鞋也变成了灰色。

    然后我就知道我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没有问这段时间以来他过的如何,只是像个大姐姐一样将不好意思并且两眼无神的小男孩推进了浴室里,然后我坐在客厅舒适的沙发,将自己团成一种最舒服的姿势。电视机里放着煽情的偶像剧,我的脑海里只有若有若无的浴室里水流声音,和那些杂乱画面。

    我一直都把这个男孩子当做自己的弟弟,他现在的这个样子,作为姐姐的我,肯定会觉得难受,但即使姐弟,有些情况也不能问,我怎么好意思问?我又凭什么问呢。

    小零接下来的日子,基本就是醒来,然后迷糊,然后睡觉,周而复始,时间过得真快,小零那天突如其来的拥抱了我,然后背上背包离开了。

    他回了家,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他在广州的那段日子到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他也一直没有叫我哪怕一声姐姐,在我眼里,他也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弟弟。

    后来我就失去了小零的消息。

    再后来,我经历了恋爱,经历了结婚生子,再认真去看去回想那些不再生动的十七八岁,渐渐的明白——

    每个人都会年轻,都会做一些尽管冲动、可是不冲动可能更后悔的选择,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无怨无悔的青春和真正动心的瞬间,深爱过,足矣。

    小零,我亲爱的弟弟,希望你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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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轲浩然 于 2019-12-4 14:33 编辑

    《三国札记之演义中de穿越》

    粲曰:“曹公兵强将勇,足智多谋;擒吕布于下邳,摧袁绍于官渡,逐刘备于陇右,破乌桓于白狼:枭除荡定者,不可胜计。今以大军南下荆襄,势难抵敌。傅、蒯二君之谋,乃长策也。将军不可迟疑,致生后悔。”

    ——摘自《三国演义》第四十回 蔡夫人议献荆州,诸葛亮火烧新野
    穿越类的小说是近些年开始流行的,往往猪脚都会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穿越到某个时空里去,因为相对于穿越的那个时空来说,猪脚的脑袋里开挂般的多了少则几百年多则几千年的历史知识,业界人士形容为开了金手指。金手指开与不开,开的程度的大小和猪脚的修为有很大的关联,但言而总之,或者总而言之,只要穿越成功,就基本注定了效果不会很悲催。

    一直以为穿越的事情是现代人寂寞无聊喝着下午茶抽着大烟为自己闲的蛋疼的人生添味加料而衍生出的奇思妙想,也知道穿越分为时间穿越和空间穿越两种境界,看到猪脚穿越之后或者啸傲风月或者指点江山,艳羡之心事是必须有的,要不你怎么对得起起点红袖那些日供八千一万的大神级写手?由此,哥对穿越怀着仰视和崇敬那是无可厚非的。

    哥的眼睛从茫茫人海中点射(这个词语用在这里不知道是否合适,木有办法,哥最近迷上了枪支弹药,迷迷糊糊的知道了有这么个专业术语,没有压抑住活学活用的冲动)到三国的界面里去,这个三国时期其实是哥一直都想穿越过去的,虽然哥胆小,但是哥知道哥的rp永远也达不到爆发的状态,so,哥想想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建安作为献帝刘某人的年号,取希望有所建树维持安定团结局面的意思,这里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原来在那个群雄逐鹿的年代里我们伟大的祖先也知道了和谐的重要性。建安除了作为年号留在了历史的河流中之外,还因为这段时期出了许多的骚人(这个真的是褒义词!你确定吗?我真的确定!)而流光溢彩。

    曹孟德终于在和袁本初的械斗中赚了个盆满钵满,都说人心不足蛇吞象,本初同学最后是气死的,孟德兄弟是意气风发的。黑社会性质的团体有永不休止的为抢夺地盘而诞生出来的勇气,于是他把视线斜着瞅向了江南,瞅向了荆州襄阳。哥不知道在这个时间段里荆州的最高长官刘景升同志是不是被孟德兄弟强大的气场给吓坏了,总之刘景升同志在听说了孟德兄弟来势汹汹之后(或者之前?风声总会有的)下意识的做了个蹬腿的动作。

    景升同志走的时候,他的儿子据说很小,这时候就看出来古代士大夫的腹黑来了,在这里华丽登场的是建安七子中的王粲,王粲同学的才气那是毋庸置疑的,七子冠冕也绝对不是盖的,胆色更是不差。

    这个结论哥当然会有史料作为佐证,比如王粲同学明目张胆的忽悠了景升同志的小儿子,忽悠不是罪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哥关心的是这次忽悠里出现了穿越现象,属于空间上的穿越。

    写了这么多,哥这才记起来另外一个大名鼎鼎的刘玄德同学不得不出场了,和以前的章节不同,这次玄德同学属于中枪的那一类人,他在王粲同学忽悠景升儿子的事件里被(这个词语特有意思)穿越了,而且穿越的地方是陇右,天知道刘玄德大半生都在神州大地的东半部分狼奔豕突,陇右的旅游怕是没有计划过。

    景升的儿子因为家庭的原因我想一定受过良好的教育,江湖中的绯闻八卦专业人士也会在闲暇的时候灌输一点,归根到底他最终被王粲同学给忽悠住了。

    也许他想了很久也没有想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还在绞尽脑汁想不通的时候,孟德兄弟兴高采烈的赶来了,于是景升的儿子为了有个更好的环境继续想,果断弃城举了白旗。

    王粲同学是腹黑的和聪明的,他脑袋瓜子一转悠,景升同志的儿子晕了,刘玄德同学跑了,孟德兄弟兵不血刃的来了,而这其中的关键,无非是一次根本就不存在的空间穿越。

    由此得知,穿越古已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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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札记之刺客的寂寞》

    刘玄德在历史中绝对是个有争议的角色,诸如丢老婆摔孩子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之后,大耳贼就有了成为笑柄的趋势。不过这位仁兄看起来人品真的很不错,老婆丢的到处都是居然最后没有成为光棍,摔孩子的问题倒是值得探讨一番,毕竟阿斗同学很多时候脑子是不大灵光的。

    印象里刘仁兄遇见过很多人,有聪明的有蠢得吓人的,蠢人吕奉先同学大抵可以算一个,神奇之处在于奉先同学遇见大耳贼之后也变得聪明起来,比如那一针见血的绰号,比如辕门射戟的华彩。

    三国志里关于刘玄德的记载东一榔头西一镐记录的零碎杂乱,蜀汉出身的史官陈寿陈同学或许受过文字狱之类的迫害,下笔显得畏缩。而为之做注解的裴松之同学疑似愤青,在凌乱杂碎的章节里缝缝补补,终于让刘玄德的形象有些高大全起来。跳过陈寿同学的叙述,裴松之的许多注解是很耐看的,比如现在我看到的刺客刘平这一段。

    刺客一词出自何处不可考,太史公有关于聂政荆轲的文字流传于世,到了两汉时候,刺客的职业大概因为风险太大而许多人转型成为侠客,比如著名的大侠郭解,这时候的侠客往往财势双全,已经没必要再亲自去解决一些纠纷了,一个词语解释,名动江湖。

    去找刘玄德麻烦的侠客刘平身世最终成谜,唯一能从文字里知道的是刘平同志祖籍大概是平原县。这个人从凌乱的记忆碎片里组装出来的形象应该不会很差,否则以刘玄德的鉴赏能力估计一个猥琐的人会让他不喜,这一点庞士元身上可以验证。

    客到侠客的转型时候的落差给这些神秘人士多少会造成不平衡的心态,这一点刘平身上完美展现,这一位从事很有前途职业的伙计接到命令(估计是命令,我总觉得刘平不大可能因为自己对他的本家刘玄德看不顺眼而下狠手,就算下狠手,有这种抱负的人物自己动粗的可能也不大),很搞笑的将这次刺杀行动转为茶话会,任务是抛之脑后的,茶汤是喝了一肚子的。

    由此可以知道,刺客也寂寞,寂寞的刺客会有大脑短路的时候。壮士一怒血溅五步听起来很惨烈,做起来却必像计划的那样顺畅,当大脑短路的刺客邂逅神经大条的大耳贼,其中的风情,那真的不是像你我这样的凡人能体会的。陈寿同学高雅却低调,为了生存应能舍弃一些本我,裴松之同学所处的时代是魏晋风流达大成的时候,这样不入流的小事之所以也记载到了史书里,我估计裴同学也寂寞的不轻。

    为之一笑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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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札记之关于朱桓和孙吴政权的几句调侃

    朱桓字休穆,吴郡吴人也。孙权为将军,桓给事幕府,除余姚长。往遇疫疠,谷食荒贵,桓分部良吏,隐亲医药,飧粥相继,士民感戴之。迁荡寇校尉,授兵二千人,使部伍吴、会二郡,鸠合遗散,期年之闲,得万余人。后丹杨、鄱阳山贼蜂起,攻没城郭,杀略长吏,处处屯聚。桓督领诸将,周旋赴讨,应皆平定。稍迁裨将军,封新城亭侯。

    ——摘自《三国志。朱桓传》

    从以上的段落可以看的出来这个三国孙吴的朱休穆同学的职务是将军,换句话说,是一位武人,当然,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儒将多有牛毛,朱休穆同学未必不能以“羽扇纶巾”的形象出现。

    这里将这一部分列为三国演义中的硬伤,其实是和到底文职还是武职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纯粹是朱桓同学在演义中出现了两次,两次的间隔很有一些年头。

    三分魏蜀吴,东吴孙氏政权周旋于曹魏蜀汉之间,能在三家最后一个湮灭在历史中,绝对有他特定的存在价值,其中一批接一批的才华之士前仆后继,在东南的三分之一的河山里还真的开创出了繁荣景象。相比较而言,孙吴的谋士多于武将,这大抵是由于破虏讨逆两位将军起于行伍自兼主帅的缘故。试想一下,你的统帅本身就是一位猛将,他是否会介意他的下属里面有一个强悍高过自己的人物存在?当然是否定的,即使允许这样的存在也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前提,那就是这位假设的兄弟不能有太高的号召力,否则登高一呼岂不是反了天了。

    从周公瑾开始,到鲁肃,再到吕蒙,再到陆逊父子,孙吴的战略家们无一例外的遵循着这个规律,或许你会说白衣渡江的吕子明是个强大的例外,但别忘了,袭取荆州之后吕将军莫名其妙的暴亡了,演义中在这里交代的是被云长公吓死的,但是你相信了?云长公即使真的最后成了神仙(原谅了用了“真的”这个词语,因为那个时代信神的大有人在,信容易,让他们不相信,真的很难),也未必能如此迅速的夺走吕将军的性命,他以为自己神行太保附身?

    那个年代更应该相信神鬼一说是统治阶级用来麻痹被统治阶层的工具,突然就想到一个冷笑话,不知道是不是孙吴的高层们这种神鬼学说用的太熟练了,最后孙仲谋同学也是被吓死的 ,这里我注意了一个细节,仲谋同学祖坟上的树木飞到了宫殿里去,此事不由的不让人想入非非,瞎想也好,乱猜也罢,孙仲谋同学的哥哥孙伯符同学二十六岁就魂归极乐始终是耐人寻味的事情。

    言归正传,朱休穆同学第一次出场是在《三国演义》的第三十八回里,本回目的名称是“定三分隆中决策 战长江孙氏报仇”,时间大致是在公元207年前后,因为在同一时期历史上还发生了一件比较有名的事件,嗯,你猜对了,那就是隆中对,此时的孙伯符刚刚升天而孙仲谋正处于招贤纳士的起步阶段,这时候的朱休穆同学是作为谋士出场的,年龄不可考,籍贯交代的比较清楚,吴郡,仅仅一句,轻松带过。

    好吧,这里没有问题,问题出在了后面,到了黄武元年,这一年魏吴之间有一场战争历史上称为濡须之战。好嘛,这时候朱休穆同学再一次华丽丽的登场了,这次他的身份也并非谋士,而是镇守一方的大将,演义中的年龄这次交代清楚了,年方二十七岁,极有胆略,根据史书黄武元年是公元222年,这样计算起来,朱休穆同学两次出场的时间间隔一十五年,换算下来,最初那个谋士朱休穆被孙仲谋同学赏识的时候年仅五岁,果然天才少年儿童,让诸如我辈叹为观止。  

    历史无论他对或者错,结构基本是严谨的,至于演义,茶余饭后消遣一下可矣,较真你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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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轲浩然 于 2019-12-4 20:47 编辑

    「情感九章」

    【一】

    陌上柳,今日
    又青青

    每一次的折柳送别
    每一次的执手
    都会让目光穷尽
    都会将思念寄往阳关

    下一个青青的时节里
    希望有南归的雁字
    捎回远方的思念

    而,这思念
    也一如既往的青青

    【二】

    这江湖,剑影刀光
    谁会在背囊里存一点心事?
    然后月华如水时候
    和着月光小酌

    渡口,萧索
    归来的是游子的脚步
    落寞的是散落在风起时的叹息

    相思渐老
    请为我唱一首离歌
    因为我,当年
    也和你一样的有深情款款

    【三】

    下雪了,又是一年的冬天
    踏雪寻梅终于成为遥远的故事
    小泥炉里的酒
    暖了又冷,冷了又暖
    你依旧没有来

    其实,一直
    都不知道梅花到底几瓣呢

    有一种情愫有两杯酒
    有渐渐老去的容颜
    窗外的风在轻轻叹息

    【四】

    这江湖,一别就已多年
    这岁月,依然随着人往人来辗转
    而我们都忘了

    忘了故乡的水
    忘了故乡那巍峨的远山

    再重来一次,再轻拍你的肩膀
    再一起在夕阳下
    说说梦想说说心中的姑娘
    我的好兄弟

    还是有那么一些人
    总会记得回家的路
    会记得——
    青春无悔

    【五】

    人老了,就能将一些事情放下吗
    远行的船在回到港口的那一天
    帆可以缓缓落下
    可是,那些老兄弟呢

    当你守着妻儿享受清风霁月的时候
    海上的风正吹过来
    浪花也依然拍打着岸
    讲述那一年一起出海的日子

    【六】

    他老了,你也不再年轻
    宁静的田园和膝下的儿女
    皱纹里有岁月的痕迹

    手牵着手,和多年以前一样
    从乡间到家的路
    其实并不遥远

    有一种默契叫做幸福
    在不经意对视的时候
    就可以感知

    【七】

    在风雨中起程,在风雨中归来
    每一段值得记忆的旅途
    都是多年以后茶余时的笑脸

    再回眸看一眼天涯
    看一眼斜阳草树
    然后深呼吸

    你就会知道这一路走来
    清晰的无非
    是候鸟飞过的羽翼

    【八】

    父母会老去,孩子会长大
    也会有背起行囊离开的那一天
    我们呢,其实更多的时候
    习惯于匆忙

    等到真正安静下来
    才会知道
    那些细数的流年
    都如同悠扬飘落的叶子
    在温暖的手心里

    轻轻呵护一种情怀
    那是他心中最美的
    你的笑容

    【九】

    年轻终于成为遥远的记忆
    章台柳,昔日青青今在否

    何时再轻握你的手
    读你眼角的盈盈

    每一年的春天
    相思都如青草般生长
    那是让我不忍触碰的青色
    柔柔弱弱的

    登高,望远
    心始终如天一般高远
    而伊人
    于是最终成为心底的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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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见。秋天》

    所有的情节都已经设定
    所有的结局都已经启程
    而,这个秋天
    也会微笑着和你我说一声珍重

    还记得吗?菊开那夜
    我如雪的白衣上洒满点点的金黄
    眼里,是淡倦的的笑意
    转过身
    月华如水

    还是微笑吧,我亲爱的朋友
    别落寞,也无需伤感
    未来的日子里,纵使天涯海角不停息的辗转
    你,永在我心中

    有缘,还会重逢
    那一个重逢的时刻,定会有金黄的菊
    以及,柔柔的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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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十里的落英,我该用怎样的勇气斩尽
    然后酿一壶酒。只酿一壶酒
    留一滴给你们,剩下的和着夜色独酌九万年的情感起伏

    月色在杯中轻轻浅浅的荡漾着
    散场之前的人群不同往时
    那是让我心悸的安静
    匣中轩辕剑犹有啜泣的声响

    沉默,不代表心能铁石一般永不消磨永不碎
    我不知道能最终用何种的理由去面对
    面对你,或者面对你们

    誓言依然在三生石上留有清晰的痕迹
    但夜风,夜风吹拂的
    终究不是昨日的苔痕

    跟他走吧,去下一个十里桃花盛开的国度
    去没有泪水只有欢笑的地方
    记得,一定要记得——

    三生三世里曾经某一个时刻的
    桃花呵
    特别的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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