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不变?12元起步价等基础运价不变 根据《通知》,现行的巡游车运价项目(包括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返空费、夜间服务费等)和标准保持不变。现行的出租车运价方案为2018年开始实施,遵循的是全城同价方案,具体收费标准为: ——起步价:首3公里12元。 ——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 ——候时费:巡游车营运时速低于10公里,每小时44元。 ——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 ——夜间服务费(23时-次日5时),按续租价加收30%。 ——巡游车运价与LPG燃料零售价格联动。 在此基础上,方案将实行“一建立、两优化”,建立运价浮动机制,优化巡游车运价结构及动态调整机制,既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又统筹兼顾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利益,促进行业稳定发展。 如何浮动?高峰平峰运价差异化 为增强价格灵活性,巡游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其基准运价执行现行标准;返空费、夜间服务费以及增设的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 巡游车企业根据《通知》相关内容和市场实际需求,可在高峰期(每日7时-10时和16时-21时,下同)、平峰期(每日10时-16时,下同)区间内选择运价浮动时段和幅度,并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高峰期浮动幅度可选择不上浮或者上浮10%两档浮动幅度,平峰期运价下浮幅度可选择不下浮、下浮10%、下浮20%、下浮30%四档浮动幅度;第二阶段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在第一阶段基础上,高峰期浮动幅度可相应扩大到20%和30%,即高峰期和平峰期均有不浮动、浮动10%、浮动20%、浮动30%四档浮动幅度。 举个例子,假设乘客A打车从花城广场出发到广州塔,路程大约5公里,中途等红绿灯慢行约135秒。按照调整前运价标准,收费约19元。而按照新运价标准,如企业自主选择在高峰期运价上浮10%的情况下,收费约21元;如企业自主选择在平峰期运价下浮10%的情况下,收费约1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