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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肉类曾经被禁止从俄罗斯进口,到2024年,中国海关总署的第11号公告和第65号公告才分别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猪肉及牛肉进口。不过这些仅包含冰鲜或冷冻的肉制品,未将熟食肉制品纳入。 有意思报告走访发现,对于“产地”,俄罗斯商店有自己的“手段”,对于明确产自俄罗斯的商品,会在价签上标注“产地:俄罗斯”,但是对于国内生产的产品,则在价签的产地一栏不填写任何内容,如果不细看,在统一的俄文包装下很难发现产地的“猫腻”。 对此,张建表示,这种“误导”可能涉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负有的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部分所谓俄罗斯商品馆并未对产品产地、产品来源作出合理解释,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除了在产品产地上容易造成“混淆”之外,消费者同样担心的还有这些产品是真的俄罗斯人也会购买的产品,还是为中国人“量身定做”的产品? 例如,在俄罗斯商品馆中售卖的“三套车牌”曲奇,一边是全网几乎“查无此牌”,另一边则是在京东上有俄罗斯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认证的“俄罗斯(Russia)国家馆”上,检索“三套车”亦无所获。 据极目新闻的报道,俄罗斯商品馆的招商人员称,有的商品,企业会采用注册、购买俄罗斯商标,然后在国内生产的模式。“您在俄罗斯注册一个公司,但是在国内生产,它是‘俄罗斯商品’,但确实在俄罗斯没有。” 此外,这些产品还可能涉及去俄罗斯“过一道水”,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认为,这就类似于以前的“出口转内销”,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 不过赵维发认为这种情况在绥芬河并未发生,至于外地的情况则不清楚,因为按照常理分析,在国内生产完,运去俄罗斯过一道水,变身成进口商品再回国内售卖,这一进一出的税费的成本就很高,并不划算。 那么如何判断就成了摆在消费者面前的难题,赵维发认为,消费者需要从标签中细读出产品究竟是俄罗斯生产、俄罗斯委托国内生产或纯粹的国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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