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桩不会赔本的买卖” 2017年,湘潭县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槟榔产业发展的意见》指出,确保槟榔产业销售收入三年实现300亿元,五年实现500亿元的目标。对此,该意见还称要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每推出一个新品种,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湖南本地,把槟榔归为与烟酒齐名的快消品毫不夸张。《每日经济新闻》采访发现,湘潭地区有着大大小小的槟榔厂家,客户络绎不绝。一位湘潭槟榔厂家的销售人员表示,其公司每天槟榔的出货量是成吨计算的。有的客户更是驱车十余个小时前来考察了解,不少前来考察的客户直接就在其随行车辆中装满货品带走。 上述销售人员称:“取得代理资格后,市场售价10元一包的槟榔拿货只要3块多一点,售价15元的拿货只要5块多,售价20元的拿货只要6元一包,后期市场打开,利润点非常高。” 十几年前,湖南槟榔基本为散装或每包售价一两元,经过多年发展,湖南槟榔行业品牌数量快速增长,同时也向着利润更多的高端化演进。李乐直言:“这是桩不会赔本的买卖。” 一位口味王的前员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10元的槟榔现在已经没人吃了,20元的和15元的在市场上最走俏,本地所有大小商店、超市、饭馆、KTV、网咖,全部都有卖。 宣称“返老还童”的激进营销 这门争议与暴利夹杂的生意催生了诸多实力不凡的企业,槟榔的销售业务也从街头叫卖步入激进营销。 槟榔企业开始频繁出现在卫视春晚和影视作品中,而槟榔高频出镜也让其营销充满“争议”。 在消费群体占比颇高的湖南省,湖南卫视春晚已经连续两年被一家槟榔企业冠名。在湖南卫视2018年元宵喜乐会中,主持人沈梦辰现场口播口味王广告时提到:“一下子就让你精神抖擞、返老还童,找回年轻的状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庞彦燕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返老还童”的广告语涉嫌虚假广告宣传,广告法中规定保健食品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槟榔不是保健食品,更不应该对其功效有任何保证。 庞彦燕认为,如果企业不能用科学报告证明槟榔具有返老还童的效果,就不能播出该广告语。电视节目在选择槟榔企业进行合作的过程中,也应承担相关责任,首先要审核广告语的真实性,其次不能过度夸大产品功效。 另一方面,庞彦燕提到,在选择广告方合作时,也需要思考社会影响,尤其是受众群体含青少年的娱乐节目,在选择播出槟榔广告时要十分谨慎,谨防给观众带来误导,从而造成健康隐患。 另外,有的企业生产的产品,还将槟榔和枸杞结合,被冠以养生、中药的头衔宣传。此前,也有槟榔企业因虚假宣传而被监管部门关注。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贤兴曾在《槟榔广告何时休》一文中提到,广播电视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长期为槟榔做广告,一些主持人和明星为槟榔代言,显然极为不当。现在高铁、地铁、公共交通站台、电梯、楼道等公共载体也大肆为槟榔做广告。为陋习和有害健康的产业做广告,招致质疑和批评是必然的。 文 | 张虹蕾 李诗琪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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