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让扶贫成果“留得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扶贫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也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帮助群众就地就业的长远之计。” 交通不便、水利设施薄弱、无产业项目和经济收入,是塘村村的自然“基因”和先天“缺陷”。2016年,横琴新区纪委廉政办决定从产业扶贫上着手,引进珠海十亿人公司落户塘村村建设火龙果产业扶贫示范基地。 火龙果产业基地盘活了300余亩长期荒废的土地,通过租金方式为村民增加收入130多万元,直接受益贫困户4户8人。此外,火龙果产业基地提供就业岗位支持贫困户就业,其中在建设阶段提供固定岗位25个,临时工岗位超过3500人次;生产管理阶段提供固定岗位12个,临时工岗位超过1200人次/年;村经济联社火龙果基地可提供2个固定岗位、10个公益性岗位。这些岗位优先安排贫困户和当地村民。 巩固扶贫成果靠长效机制。为此,横琴新区纪委廉政办在火龙果示范基地项目投入扶贫资金200万元;2020年投入横琴新区帮扶资金140万元由村经济联社种植管理35亩火龙果。以上两项扶贫产业投入,在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同时,可以为塘村村连续15年每年提供38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扶贫事业。 除种植火龙果以外,横琴新区纪委廉政办还指导该村入股了阳西县统筹的双鱼(长角水库)光伏发电项目、织篢镇统筹的南药种植项目、黑山羊养殖项目以及罗非鱼代加工项目,共投入资金234万元。上述4个扶贫产业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共产生57万元收益。 2019年,火龙果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开始产果。当年,塘村村村级产业分红收入达到51.766万元。 扶贫的同时,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同步启动:共投入资金441万元将行政村通往各自然村村道进行硬底化,其中珠海市慈善总会副会长黄耀辉捐赠160万元修建村道2.83公里;投入资金193万元修建村委会办公大楼、党建公园等惠民项目。 脱贫攻坚不仅让村民们的腰包“鼓”起来,更带来了村容村貌和农民精神面貌的焕然一新。 [对话第一书记]
扶贫要扶志,建章立制解决“不愿脱贫” 羊城晚报:看得出来,你对贫困户的情况非常了解,花了不少工夫吧? 刘聪:2019年3月,我到塘村村接替周连庆同志担任第一书记,刚来时也不熟悉,就把贫困户的资料抄下来,制成表格,然后一一走访,现在对每户贫困户的情况都很清楚。 羊城晚报:村里对贫困户的直接帮扶力度很大,会不会导致有些贫困户不愿意脱贫? 刘聪:前两年村里分红后,发现有些贫困户分红之后“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比如,2018年低保贫困户可以分得5000元/每人,一家4口人的话就能分到2万元,这比村干部干一年的收入还高,这就产生问题了——有些贫困户不愿脱贫,因为保持贫困户这顶“帽子”有好处啊。 2019年9月底,村里在全县率先出台了《阳西县织篢镇塘村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奖励激励分配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奖励激励的分配对象是村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探索推行扶贫资产收益“1+1+1”分配模式,即一部分分配给村集体,一部分按需差异化、倾向性地分配给贫困户(比如因重病重灾重残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目前未列入贫困户但接近贫困边缘的农户等),一部分奖励给贫困户。 在奖励贫困户这部分,《办法》明确奖励范围分为几种:一是主动创收奖励,主要包括发展家庭小种植、小养殖、小加工等小产业,如每养一头羊、牛、猪,可奖励该户50元;在田间地头每种植1处(不低于1亩)农作物,可奖励该户100元;每户每月获得1000元务工性及经营性收入的,可按收入的10%奖励。二是主动清理居住环境,符合“三清四净一规范”标准的,奖励该户500元。三是按照村委会定期组织,参加清理村居环境卫生、清除道路杂草等公益事业的,可奖励200元/天。 通过这些做法,我们就是要形成“有劳才有得、多劳多得”的正向激励,消除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 [数说成效]
●塘村村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373万元(其中横琴新区自筹资金1000万元,横琴新区“630”社会资金31万元,财政专项资金123万,珠海市慈善总会副会长黄耀辉捐赠160万元,扶贫产业奖励金59万元),完成村级帮扶项目47个,帮扶贫困户项目超过600个(次)。 ●截至2019年底,全村实现预脱贫人口99人,预脱贫率达100%,贫困村出列,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6年的不到4000元提高到1.9万元,全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万元,2019年村级产业分红收入51.7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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