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逸轩认为,此类案件的善后同样重要。本案中,被告人张帝英已年届七旬,从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来讲,相比于关押到看守所中,监视居住更加合适。 “下一步还涉及到量刑问题,就算真判无期,这个问题你说解决了吗?其实也没有。”彭逸轩认为,即便司法机关有刚性要求,必须介入,但社会性问题无法用刑法解决。此案留给社会的后续思考还有很多,“这一方面是考验司法机关,一方面也是在考验整个社会。” 金琳同样表示,类似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而老人瘫痪长期不能自理是其中的常见情节。司法机关在面对此类案件时考虑会更加审慎,在客观证据的基础上,结合合理供述,来对量刑进行更加合理的决定。 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此案需要从两方面考量。 从法律层面,目前我国对于临终者的生命选择问题还是空白的,病重时还要不要抢救是每个人未来都要面对的,临终关怀时期如何有尊严地离开需要从法律上去构建相对完善细化的制度。 从社会学层面,目前最需要探究如何从养老、临终关怀上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减少痛苦。 陆杰华表示,某种程度上,此案是众多无助家庭的社会缩影。社会实践中,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困境导致农村老人的自杀率相对较高,需要及时的、专业化的医疗保障,“现在国家卫健委的老龄健康司开始做安宁疗护的试点了,但是覆盖也少,毕竟每年的重疾老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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