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逐渐倾斜海外市场
张磊对记者表示,为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风味以烟草口味为主的要求,电子烟厂商均会严格执行其他辅助口味的量度标准,但在具体审核过程中,则是以审核员主观评测辅助风味中的凉度与甜度是否超标为准则。一位电子烟厂商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审核员的原则是在监管政策落地初期,以“严”为大原则,这也导致电子烟送审产品多数难以达标。 记者据此致电郑州烟草研究院《电子烟》国家标准技术咨询组,咨询组回应称“目前只接受电子烟厂商的咨询”。 张磊称,“烟草风味”实际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目前国内主要以传统中式卷烟的烟草味道为参考标准,但实际中,世界范围内的烟草口味有多种,除了中式烤烟型,还有万宝路混合型、雪茄型、爆珠型等。 从技术角度来说,邓明认为可以允许电子烟存在不同于卷烟的“烟草风味”。关键是这种风味不吸引未成年人,而不是单纯的要求其与卷烟相似。另一个角度来说,如同雪茄、卷烟的风味不同,电子烟的技术特点与可燃卷烟完全不同,因此也难以实现完全模仿卷烟。 因此在审评中,邓明认为审核员可以更多从安全性角度出发,检验添加剂是否符合国标要求,保证产品安全性;允许有一定程度地凉感等不具诱导性的感受,缓解尼古丁盐直接雾化可能对口腔带来的刺激,帮助用户更好地接受“烟草风味”的电子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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