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质疑当地法院无“管辖权” 远成公司之所以卷入此案,与祝帅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关。相关司法文书显示,2019年10月31日,祝帅犯非法经营罪,被慈利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 10月11日中午,张家界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告”称, 2018年11月,慈利县公安局立案侦办了祝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该案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主犯祝某系武汉远成公司工作人员,侦办过程中发现远成公司及该公司其他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中国新闻周刊》获悉,该通告中的“祝某”即为祝帅。 叶思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祝帅不是远成公司员工。2015年11月11日,祝帅来远成公司应聘人事专员,他只是应聘时填过一张表格,并未与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更没有在远成公司从事过任何工作,他并非远成公司人员。他此后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远成公司没任何关系。“慈利政法系统不应该张冠李戴,把祝的违法问题,与远成公司扯上关系。” 远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新华的辩护律师马耀东称,祝帅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是公安部指定管辖的案子,当时公安部指定湖南省公安厅管辖,湖南省公安厅又指定张家界市公安局管辖,张家界最后指定慈利县公安局管辖此案。 律师认为,祝帅案与慈利指控的武汉远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毫无关联性。马耀东称,远成公司注册地、所谓的犯罪行为地、行为结果发生地以及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等都不在湖南省慈利县境内,从法律上讲,慈利警方对远成案没有管辖权。该案涉及湖南、湖北两省,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后,慈利警方才有管辖权,但该案并没有这个程序。 他称,辩护律师曾跟承办此案的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代娇娇多次沟通。她只是强调不会办假案。令人费解的是,慈利方面对“武汉远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明显没有管辖权,检方为什么还要硬推此案?10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联系代娇娇,其未接电话亦未回短信。 远成公司还发文称,2019年7月慈利警方先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捕远成公司前后两任法定代表人,2019年8月才以武汉远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立案。慈利公安至今没有上级公安对武汉远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的指定管辖文书。“无管辖、先抓人、后立案,希望联合调查组查明,慈利公安这是依的什么法?”该文还认为,案件起诉到法院,不是慈利公安高枕无忧的理由。“案件起诉、法院受理,阻却不了违法办案的事实认定。” 慈利县人民法院慈党组书记、院长屈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慈利法院近期要专门召开庭前会议,就该案管辖权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但关于如何理解该案管辖权的问题,他表示“对于没有判决的案件,我们不讨论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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