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1。 市域内全部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筛查,确保不漏一人,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社区(村屯)通知的时间段,规范佩戴口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扫鹤城平安码,及时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一米线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对于行动不便的居民,主动配合采样人员做好入户采样。 2。 为有效控制疫情外溢、人员流动,从即日起,讷河市域内封控区、管控区内所有人员的龙江健康码和鹤城平安码赋予红码;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市域内现有人员的龙江健康码和鹤城平安码赋予黄码,指挥部会根据疫情形势作出相关调整。在此期间,可能对长期在外居住、工作已离开本地的讷河市户籍人员造成不便,如您在出行、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可以拨打0452—3962110,防疫指挥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恢复“绿码”。 3。 请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讷,确需离讷的,自12月13日6时起,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4。 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不流动,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小区(村屯)的需经社区(村委会)批准;工作人员凭防疫指挥部印发的通行证通行;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防控管理。 5。 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感染者相关信息,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6。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并主动向市疾控中心报告(疾控中心电话0452-6031032),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7。 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8。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讷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公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讷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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