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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方黑 于 2024-8-14 16:33 编辑
奥里留·奥古斯丁(354-430年)生于罗马帝国北非努米底亚省的塔佳斯特镇,就是现在的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利亚现在的国教并不是基督教,而是与基督教同根同源的伊斯兰教。也就是说,奥古斯丁是个非洲人。其他各个哲学家都是一副白人面孔,到了奥古斯丁,明显的可以看到,面孔出奇的暗下去了。 奥古斯丁一生著作丰富,据他自己提出的修订说,截止到427年,已有93种。其中比较重要的著作有《忏悔录》《论自由选择》《上帝之城》《论三位一体》等,而最被传颂的,就是《忏悔录》。奥古斯丁著述此书的本义是“叙述一生所蒙天主的恩泽,发出对天主的歌颂”。但不知不觉,都重视了书名的意义,拉丁文原文“Confessiones”有承认认罪的意思,大多数都译为“忏悔录”。估计是受奥古斯丁的影响,在西方,“忏悔录”渐渐演变成自传的另外一种别称。有名的《忏悔录》共三部,除此之外,另外两部的作者分别是卢梭和托尔斯泰。卢梭的那本,我实在是读不下去,托尔斯泰的,等有时间再瞅瞅——像我现在这个年纪,经历还不够丰富,实在没有必要动不动就“忏悔”。 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共十三卷,如果看的只有九卷,那么不好意思,你就只看了奥古斯丁简单的一生。第十卷到十三卷,是第二部分,主要是思想上的一些讨论。那么,现在,怀着极大的热忱和好奇心翻开这本书······
卷一
“主,你是伟大的,应受一切的赞美;你有无上的能力、无限的智慧。”开篇是对“主”毫不吝啬的赞美,这里的“主”应指上帝耶和华。不少现在人认为,耶和华应译为“亚威”才更符合原文的意义。这并不中重要,因为“主”的名字本就不可轻易被称呼!心中有“主”就处处有“主”。至于“主”叫什么,基督徒出于对“主”的敬畏,是不称呼名字的,只给了个代号“JHWH”。也就是说,我们不管把“主”译为什么来称呼,都是对“主”的不敬畏。其次,基督教开启了神的智慧代替人的智慧——人不再有智慧,只有神,无上的神,才有智慧。自护教士克莱门特(153-217年)第一次提出这种观点,到了奥古斯丁,“神”的智慧达到一个小高峰。 第一节结束语“你通过圣子人性,通过布道者的工作而灌输给我的信仰向你呼吁”,“圣子”指耶稣基督。基督教的三个“主”,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耶和华的三个不同的位格。奥古斯丁借用新柏拉图主义柏罗丁的观点来论证了基督教“主”的三位一体。 第五节“不要让我的罪恶向自己撒谎。”当向“主”忏悔之时,应该把“罪恶”全部展现出来,不要再藏着掖着。因为,“主、主,你若考察我们的罪孽,谁能站得住?”主,是全知全能的,当我们向主忏悔之时,或主要审视我们的罪孽之时,我们一定是像个赤身裸体的婴儿一般。 六到十节,主要叙述婴儿时期。奥古斯丁通过对婴儿的观察来评判自己的婴儿时期。奥古斯丁说“婴儿的纯洁不过是肢体的稚弱,而不是本心的无辜。”也就是说,如果婴儿肢体变得强壮之后,就有了作恶的本钱。也就说,强的人做起恶来,比弱的人更加方便。弱的人不作恶,是因为他没有作恶的本钱。也即,奥古斯丁坚持的是“性恶论”。 在我大概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一直都忘不了的一件事就是被一个比我大两岁多的小孩子欺负。只要我回忆起的童年时代,我都会想起他。他每天都堵在我上学的必经之路,逮到我就揍我一顿或者辱骂我一顿。被他逮了几次之后,我就换条路去上学。没过几天,他就到这条路上来堵我。我被他搞得实在留下了心里阴影,后来就告诉了我上初中的表哥。我表哥带着两个人到学校里把他从教室拉出来狠狠的揍了一顿,好多人围观。他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欺负过我。我不知他出于一种什么心理,到处堵截我。但他教给我另外一个道理,碰到欺负你的人,一味退缩是没有用的。只有还手或找人揍他!我早就忘了他叫什么以及什么样子,但他欺负我的事情,这么多年仍然记忆犹新。故而,我坚信“性恶论”,不然,怎么解释“按照自然生活”的不可能以及要坚持“依法治国”? 第十一节,奥古斯丁叙述他第一次“入教未遂”事件。他一出生,便随着母亲接受了“盐的调理”——非正式入教的一种仪式。在他童年时期,因胃痛发热,将要死去。于是便想接受“洗礼”,准备正式的入教。但“洗礼”还未开始,奥古斯丁的病忽然好了,于是便作罢。这说明,人体有强大的自愈功能。 第十二到二十节,主要叙述奥古斯丁童年时代的事情。首先,他讨厌希腊文以及酷爱拉丁文。也许拉丁文是他的母语,希腊文相对来说就是外语。基于此,他更加讨厌那个“把神写成无恶不作的人,使人犯罪作恶,不以为仿效坏人,而自以为取法于天上神灵”的荷马!在荷马而言,神也会撒谎犯错犯罪。但对于信奉了基督教的奥古斯丁来说,神是拥有“无上的能力、无限的智慧”,是不可以犯错的。“神”怎么可以犯错呢?太不可思议了。关于外语的必要性,我实在不敢苟同现在大部分公司的崇洋媚外的奴才嘴脸。动不动就要弄个土的掉渣的英文名,还洋洋自得。我也做过外贸,我给荷兰客户发邮件的时候,用的名字是拼音“xiaoma”,客户从未觉得这个名字有什么不妥,我老板也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工作到一定强大的时候,谁还在意你是不是用了个外国乡巴佬的名字。对咯,顺便说一下,我发邮件用的是翻译软件和各个朋友们的帮助。与奥古斯丁一样,我也是十分讨厌这个叽叽哇哇的鸟语——汉语的美,只有伟大的中国人才能领会。英文之所以成为“国际通用语言”,并不是由于它优美。相反,是因为它的丑陋不堪。英文的发展史,也是日不落帝国的侵略史。它越流通,它的罪孽就越重。阿门,耶稣收走他们吧。 其次,他读了许多“小人书”,如他提到的《埃涅阿斯》。这些书只供了他娱乐,并没有带来什么实际上的知识。我小时候没有读过多少“小人书”,我的小时候大多浪费在日本动画片上面。日本人在制造动画上面是十分成功的,比如那部现在看依旧热血沸腾的《灌篮高手》。现在的小朋友没有具体观察过。但从小学门口偶尔路过的时候,发现他们佩戴近视眼镜的比例要远超我的小时候。科技的进步真的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我手机上到现在都没有抖音和快手!这两个软件除了能让我着迷之外,剩下的就是一点一点的夺走我本来就不很好的视力。我一个成年人都控制不住,我不相信那些小孩子能控制住这两个软件的诱惑。当然,比这两个软件更可恶的就是那些不断圈钱的各种花样的游戏! 第三,关于撒谎。奥古斯丁说自己的童年撒了很多无伤大雅的谎。他欺骗了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和虚荣心。但他却不能容忍别人撒谎,典型的双标性小童年人格。康德说:“你要这样行动,就像你行动的准则应当通过你的意志成为一条普遍的自然法则一样。”借用过来批判一下奥古斯丁的小时候。撒谎这个毛病真的要改,如果满嘴谎言,谁还会信你?我们小时候撒的谎,总以为骗过了所有人,其实,我们只不过骗过了自己,仅此而已。就像我小时候偷了自己家里的钱不肯承认,还不是被揍了一顿之后“屈打成招”。这个故事略带点封建迷信,父母说他们俩通过算命得知钱是偷走的。我觉得有点扯,算命的家伙怎么可能会知道钱是偷的。但我那个时候是相信的——算命的没有好人,都是王八蛋,因为他们拆穿了我的谎言。也许真的基于此,我对算命卜挂之类的事情,向来没有什么好感——他们伤害了我幼小的心灵。封建迷信要不得,封建迷信要不得,封建迷信要不得!
卷二
卷二主要讨论了奥古斯丁十六岁时所发生的三个问题。第一,青春期的他面对“爱情”该如何做出选择。新约告诉奥古斯丁,“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但我愿意你们避免这些苦难。”“不接触女性是好事,”“没有妻室的人能专心事主,唯求取悦于主;有妻室的则注意世上的事,想取悦于妻子。”如果按照新约来执行,那么基督教就是一个灭绝人伦并且150年必定从地球上消失的宗教。没有凡夫俗子的传宗接代,哪里来对上帝源源不绝的崇拜!他的母亲从世俗角度就给了不要犯奸淫,特别是不要私通有夫之妇的忠告。这个忠告,来源于摩西十诫。这说明摩西之后的两千年,私通仍旧没有杜绝掉。奥古斯丁之后的1600多年,也就是今天,私通依然那么盛行。或许真应了那么句古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感情这东西,还真的就玩个“心跳”吗?那么想抓抓不住,胡思乱想、灵魂出窍、魂牵梦绕的人儿,能不能跳一个到我面前来哦。 第二,奥古斯丁用很长的篇幅叙述自己“偷梨”的前因后果。他走向堕落的主要原因竟然是“为了不受谴责,越加为非作歹,并且由于我缺乏足以和那些败类媲美对的行径,便捏造我没有做过的事情,害怕我越天真越不堪,越纯洁越显得鄙陋”。大致意思就是为了凸显自己绝世无双,奥古斯丁在这个时期吹了许多牛。吹着吹着,思想就被自己吹过的牛牵着走,开始去做一些七七八八的事情,来佐证自己的与众不同。可笑的是,他偷来东西不是为了吃,而是拿去喂猪。“当作恶毫无目的,为作恶而作恶的时候,究竟在想什么”。苏格拉底说过,我们因为无知才会去作恶,可以用来解释十六七岁时奥古斯丁为什么去作恶。奥古斯丁对这些的解释归于“原罪”——我们的肉体本身就是罪恶的,纯净的灵魂若想至善,只有摆脱灵魂。这种“原罪”论,有点柏拉图主义的味道。再者,偷梨也不是他单独作案,而是团伙性质。奥古斯丁对此的评论是“害人不浅的友谊,不可思议的思想诱惑,从游戏玩笑,进而产生了为自己一无所得,而且不出于报复之心的损害他人的欲望:只消别人说,走,干一下!”也即,这种团伙性质的偷窃事件损人也不利己,但貌似我小时候也干过类似的事情。 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具体时间记不太清。我们镇上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大面积推广种植苹果。可能是技术不够硬,也可能是销路不是很好。推广了几年,大多数家里都不再种植,只留少部分人在种植。记得有一天凌晨,我随着一大帮人去别人地里面去偷苹果。我胆子属于偏小一类的,负责把风,他们负责偷窃。同行的人中有个人“神经”有些问题的人——我现在怀疑一件事,我现在精神不太好是受他们影响。我小时候周边“神经病人”好多。也估计是我们那里风水不太好!他把人家种地用的铁锨也一并偷来了。当时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现在想想挺羞愧的。我竟然是干过“偷窃”的人!如果说小时候偷自己家里的钱不算,那么十三四岁偷别人家的东西,难道也不算吗?可,为什么当时并没有觉得有羞耻之心?甚至于还有些洋洋得意!坦白讲,普遍意义上来说,“无知”是占了一大部分,剩下是自己的罪恶意识以及同伴的影响。我自己一个人,是绝对没有胆量去做这些事情的。然而,若把罪恶归结于同伴的诱导,是不是有点对自己宽宏大量,对他人过于苛刻?如果我们本身不去作恶,没有恶的意志,真的会被周围的纷纷扰扰影响到吗? 第三,奥古斯丁十六岁退学。但这么叙述又好像不太确切,他这一年去了迦太基留学。我在十八岁高二那年退了学,时常在梦里追悔。我时常梦到自己回到学校去给我的遗憾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只是醒来之后,我依然是一个没有文凭的流氓。故,我坚持读书的原因之一也是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错——因为无知、好胜、早恋犯下的错。我最大的错并不是早恋,而是在二十二岁左右,也就是我退学的第四年,才豁然明白,原来我喜欢的人根本就不是她。原来我喜欢的人是另一个人,她默默的为了我付出了很多很多。是的,我的初恋姓许,她很傻,我也错过了。
卷三
卷三主要叙述他来到迦太基之后的一些事情,首先是他对戏剧的一点看法。“人们愿意看自己不愿意遭遇的悲惨故事而伤心,这究竟是为了什么?一人愿意从看戏引起悲痛,而这悲痛就作为他的乐趣,这岂非是一种可怜的变态?”对戏剧的评判大部分受柏拉图哲学的影响,柏拉图对知识进行划分的时候认为,戏剧属于最底层次的幻想,“应该禁止普通民众去看戏”。然而这个伦段有点偏离耶稣的基本教规——爱上帝以及爱邻居。耶稣的教义的本质是“爱”,这里的基本思想偏冷漠——越理性的人,越冷漠。 其次,他在这期间接触到了西塞罗——将希腊哲学介绍到罗马的人。通过西塞罗,奥古斯丁开始接触到了哲学,并产生了十分浓厚的兴趣。我接触哲学是经过王小波,那个天马行空的小说家。十九岁那年,我辍学之后的第二年,来到了杭州。经过一小段时间的努力以及亲戚的帮助,我有了一个时间十分充足的工作,每天工作大约2个小时就够了,剩下的时间就一个人发呆或捧着王小波的小说渡过一个又一个无聊的午后。通过他的小说,我知道了罗素以及维特根斯坦。后来又慢慢的知道了康德、黑格尔、柏拉图以及苏格拉底和卢梭。奥古斯丁是我读了卢梭的忏悔录感觉十分无聊,在网上搜了一下才知道的。与奥古斯丁不同的是,我到现在依然对哲学有十分浓厚的兴趣。奥古斯丁这个时候也读了圣经,不过这个时候的他对圣经态度是蔑视——我现在懂得圣经不是骄傲着所能体会,也不是孩子们所能领会的,入门时觉得隘陋,越朝前越觉得高深,而且四面垂着奥妙的帷幕,我当时还没有入门的资格,不会曲躬而进······我的傲气藐视圣经的质朴,我的目光看不透它的深文奥义,圣经的意义是随孩子的年龄而俱增,但我不屑成为孩子,把我的满腔傲气视为伟大。这段话解释了一个现在存在的普遍现象,人的年纪越大,越容易迷信,越相信神学。也可能是生命越短促,越企望死后真的有天国可以继续苟活。 第四,奥古斯丁讨论了什么是正义:正义本质绝无变易,也不把全部条例施行于任何一个时代,而是因时制宜,为每一时代制定相应的法令。我却盲目批评虔诚的祖先们不独遵照天主的命令和启示调配当前的一切,甚且秉承天主的默牖,对将来发出预言。这种对“正义”浅浅的讨论,远远不如柏拉图在《理想国》里面的论述。暂且也就提一下吧。
卷四
卷四主要讲奥古斯丁十九岁到二十八岁之间的事情。他在这个时代靠教授“雄辩术”来维持生活,像古希腊的智者派一样,卖弄教人取胜的争讼法术。奥古斯丁对此的评价是“我一片好意地教他们骗人之道,不是要他们陷害无辜,但要他们有时去救坏蛋”。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学会了骗人之道的人,是否会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不去骗人?人,为什么要去撒谎骗人?实话实说为什么那么难?这个答案,马可·吐温在《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中给出了答案。这是我读过的小说中,印象最深刻的一篇,原本一个真实的小镇,大家都过着平安幸福有序的生活,突然之间,来了个外人,他在这个小镇受到了伤害,为了报复,他寄给这个镇的其中一户人家一封信以及一袋金币,信的内容大概是他曾经在这个镇上得到过帮助,为了感谢那个人,他愿意给出一袋金币作为回报。帮助他的那个人曾经对他说过一句令他印象深刻的话,只要能说出来,金币就是他的。村民将这个事情登报之后,过了一段时间,没有人来认领。于是,他就分别写了十九封信给这个镇的村民,并把那句话分别告诉了十九个人——你决不是一个坏蛋,去吧,改了就好。然后,这一场人类荒诞的大戏就开始了。在足够多的金钱面前,当我们哪怕掌握了一点儿线索之后,我们都会不择手段的去胡言乱语——尊严、真诚,在金钱面前,不值一提。 然后是,在这期间,他与一女子同居,并且长达十四年之久。还有一个私生子,不过按照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算不上私生子。在爱情关系的处理上,他要比卢梭清白的多。卢梭不啻有华伦夫人,更有各种莺莺燕燕。卢梭就像一个浪子,四处留情,并且还在自传中大书特书他与华伦夫人的淫荡故事。关于爱情,暂不做过多的叙述,因为我可能还不如卢梭。 接着,奥古斯丁讨论了死亡。他的一个朋友在这个时期死去,奥古斯丁这个时期对待死亡的态度是恐惧——一面我极度厌倦生活,一面却害怕死。我相信我当时越爱他,便越憎恨、越害怕死亡,死亡抢走了我的朋友,死亡犹如一个最残酷的敌人,既能吞噬了他,也能突然吞噬全人类。奥古斯丁这个时候接受的一种观点是朋友是“自己灵魂的一半”。所以,他对朋友的死去尤其伤心。也可能是因为他这个时候才只有二十岁左右,把友情的位置摆的比较高。像我们这种三十好几的人,早就被“友情”糟蹋的体无完肤。除了利益,也就只有利益了。各种各样对“友情”的卑鄙手段,让我实在无法再去相信友情。 第四,奥古斯丁讨论了“美与适宜”,这个讨论没有超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把“美本身”给了上帝,其他不过是照抄了柏拉图的一些基本观点,“适宜”的论述也不过是亚里士多德“美德是一种适中”的继续讨论。故而,他提到的那本《论美与适宜》失传了未免不是一件好事,不然会多一个抄袭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帽子。可,记得有个人说过,我们现在的一切哲学理论,不过是对柏拉图哲学的进一步注释,逻辑学也让亚里士多德一口气讲完了——那么,谁敢说,自己的哲学理论不是出自柏拉图与百科全书亚里士多德呢?性哲学家弗洛伊德还是天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或许都是,也或许都不是。如果是,那么西方哲学也太固步自封了。如果不是,那么他们的东西又是借鉴的谁呢?出自基督吗?基督耶稣可比柏拉图晚哦。 第五,奥古斯丁提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十范畴论》,并进行了一系列充满醋意的批判。他说,“这一切为我有什么用处呢?没有,反而害了我:我以为这十项范畴包括一切存在,我企图这样来;理解你天主的神妙的纯一不变性”。奥古斯丁采用贬低亚里士多德来赞颂他的天主的做法,有点不那么高尚了。天主听到这样的赞美,估计也会摇摇头。
卷五
二十九岁这一年,奥古斯丁开始对他现在信奉的摩尼教产生怀疑。在见过摩尼教当时传说最负盛名的福斯图斯,经过一系列的交谈之后,他发现福斯图斯除了能言善辩之外,并不能解决他的一些疑惑。他意味深长的写了一段话:一件事不能因为说得巧妙,便成为真理,也不能因言语的朴拙而视为错误;但也不能因言语的粗率而视为真理,因言语的典雅而视为错误;总之,智与愚,犹如美与恶的食物,言语的巧拙,不过如杯盘的精粗,不论杯盘精粗,都能盛这两类的食物。 大约在二十九岁的时候,我渐渐喜欢上了赌博,有一部分是身边人的影响,大部分还是自己控制力不行。四五年之后,我才戒掉了这个东西,兴许是打牌打的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吧!打牌这个东西是相当费钱的,自从我戒掉赌博,我慢慢的工资也高了,存款也就有了。现在对这东西躲得远远的,过年回家也不再去掺和这种事情,无论你多么辛辛苦苦赚来的钱,一开牌,就全部没有了,想想多心疼。我现在应该戒掉的一个东西是喝酒,太伤身体,也太费钱了。我应该拿出以前戒掉赌瘾的技巧、毅力和办法,戒掉这个坏习惯。我引以为傲的就是自己头脑灵活,现在喝酒喝的有时候也犯糊涂,也会偶尔忘记一些事情,并且,酒喝多了,还喜欢吹牛,我这么一个诚实的人,也会在酒精的作用力下,以为老子天下第一,多么可笑。 同年,他在朋友的劝说下,离开迦太基,前往罗马教书。主要原因是听说罗马的学生能安静的读书,不会乱哄哄地、肆无忌惮地冲进教室。等到了罗马,他发现,这里的学生虽然能安静的读书,但“为了赖学费,许多学生串通好,会突然转到另一个教师那里,钱财重于信义,以致不惜违反公道”。这个事件告诉我们三个道理,第一,听说的终究是听说的,切莫这山盼着那山高,鬼信神差的认为未知的便是好的。第二,知识并不能改变人类的本性。也就是说,苏格拉底的那句名言“德行即是知识”是经不起现实考验的。大多数人一面说着冠冕堂皇的话,一面做着龌龌龊龊的事。第三,奥古斯丁本人也是个爱钱财的人,不然不会对学生这些行为感到憎恶。作为一个基督教哲学大神,有点掉身价了。耶稣曾这么讽刺爱钱财的人:有钱人进入上帝的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 在信仰方面,他在摩尼教、基督教和学园派之间摇摆不定。他这个时候认为学园派的哲学论点要高于摩尼教和基督教,他们认为对一切持怀疑态度,人不可能认识真理。也就是在这个摇摆之间,奥古斯丁脱离了摩尼教,但并没有去信奉基督教,在这个短暂的时期,他被学园派所“迷惑”。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学园派和怀疑派的区别。学园派认为真理是不可知的,怀疑派对真理是否存在持犹豫不决的存疑态度。如果,奥古斯丁没有信奉基督教,那么他肯定在“学园派”或“怀疑主义”的道路上成为一位不可或缺的大师。
卷六
1.《创世纪》上说,“人是依照你的肖像而创造的”。上帝依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那么上帝创造其他生物,又是依照的什么?又为什么,只有部分人信奉上帝的存在?这部分人,与万事万物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么,上帝的权利是不是有点小了?再者,人,是否是这个地球上的主宰?如果是,为什么人类到现在都没有灭绝掉小小的苍蝇或蚂蚁?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万事万物只有人相信有神的存在?并且,神的样子都很像“人”,到底是神创造了人?还是人策划了神?如果有神,神应该是爱万物。万物之间都应该平等互爱,而不是只有人类这个种族之间,宣扬平等互爱。如果没有神,那么人类的“智慧”又从哪里来呢? 2.“我们醉生梦死带来了多少痛苦,在欲望的刺激下费尽心机作出如许努力,而所背负的不幸的包袱却越来越沉重地压在我身上,我们所求的不过是安稳的快乐,这乞丐却已先我而得,而我们还可能终无所获。这个乞丐花得几文钱,便获得当前的满足,而我正在艰辛困顿中百般追寻。果然他所得的快乐并非真正的快乐,可是我所贪求的比这更属渺茫。总之他是兴高采烈,我是神情颓丧,他是无忧无虑,我是顾虑重重。如果有人问我:‘你愿意快乐呢,还是愿意忧患?’当然我回答说:‘愿意快乐。’如果再问我:‘你愿意和那个乞丐一样,还是像你现在这样?’我却仍愿在徊徨疑虑中与我周旋。这是由于错误的偏见,并非由于真理。因我不应自以为学问富裕而比他优越,我的学问并不给我快乐,不过是取悦于他人的一套伎俩,不是为了教育人们,只是讨人们的欢喜。”这段话,我应该背下来。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3.下半卷用很大的篇幅来叙述他的朋友和学生阿利比乌斯。主要是关于婚姻的问题,阿利比乌斯劝说奥古斯丁不要去结婚。结果被奥古斯丁说服,想去结婚。奥古斯丁说他结婚是为了情欲,阿利比乌斯是为了好奇——好奇害死猫,你不知道吗?为了结婚,奥古斯丁与同居的女子分手了。没有任何文献记载,为什么他们两个有了私生子,还不能结婚并在一起。这种无关痛痒的问题,我也没兴趣去查。这个女子在丢下私生子之后,回到非洲,并向主立誓不再与任何男子交往。奥古斯丁这边却很快的又为了情欲找了一个女子。按此,奥古斯丁对与他同居的女子的爱要远远大于他后面找的女子。也据说,奥古斯丁对于他的私生子极为疼爱。 婚姻是个非常头疼的问题,在我二十八岁那年,我曾为了一个女子不顾一切的想要结婚,结果、结果、结果,我拿不出那可怜的两万块钱。然后、然后、然后她就走了。她的离开,给了我很大的打击,从此以后,我开始变得重视工作,我可以为了工作去拼命。我也慢慢的有了我现在的一切。八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该经历的都经历,该忘得都忘了,你给我带来的伤害和爱,我一点都没有忘记。如果没有你,我不会像现在一样对待爱情;如果没有你,我不会这么坚持白手起家;如果没有你,我那个时候不会那么开心快乐。那么多人问我,为什么到现在还不结婚,我回答说我穷,他们不信。我是真的穷,两万块我都没有。我怎么会没有呢?我怎么会没有呢?怎么会呢?我现在有了,而你又在哪里呢?
卷七
1. 关于善恶的讨论。既然至善的天主没有创造恶,那么恶从什么地方来的?恶,是不是并不存在?如果天主是至善,天主创造的物体就是分为次善、次次善、次次次善······一直到次的N次方善。那么,到了这个地步的善,是不是就是恶了?弗洛伊德在论及意识和潜意识的时候,举了一个关于“照明”的例子:“在照明中有这么多等级——从最明亮、最耀眼的光到最黯淡的微光——以至于我们可以做出结论,根本就没有黑暗这种东西”。现在,我也可以这么说:“在黑暗中有这么多等级——从最黑暗、最漆黑的黑到微弱的黑——以至于我们可以做出结论,根本就没有光明这种东西。”也就是说,光明和黑暗的边界是什么?也许,这个是有物理界点的。那么,善恶的界点又是什么呢?天主创造物体的时候,有没有给出一个善恶的边界呢?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呢?是不是又要回到柏拉图?至少,在讨论这些的时候,奥古斯丁并没有超越柏拉图。 奥古斯丁在第十三节说了这么一段意味深长的话:“对于你天主,绝对谈不到恶;对于你所创造的万物也如此······只是万物各部分之间,有的彼此不相协调,使人认为不好,可是这些部分与另一些部分相协调,便就是好,而部分本身也并无不好”。也就是说,天主并没有创造“恶”,创造物也没有“恶”,我们认为“恶”的部分,不过是不相协调罢了。如果协调了,便没有“恶”了。也即是,“好坏”的判断,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空间而异等等。 2.对星命家的批判。奥古斯丁举了他朋友斐尔米奴斯的例子。斐尔米奴斯和他的奴仆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出生,若根据星命家的推算,这俩人应该是同一样的命运。但斐尔米奴斯一生富贵,那个奴隶到死也没有摆脱贫穷的命运?他又举了双胞胎的例子来诠释这个问题,就算是双胞胎,也会有截然不同的命运。怎么可能简简单单的生辰八字就可以推算一生呢?这么简单的小问题,为什么这么久还生生不息呢?算命的生意为什么一直就这么好?人类的贪婪心在作怪吧。生活的不如意,总希望有个美好的未来,那些个算命先生和算命机器也许就抓住了这一点。 3.至善不可朽坏,其他善是可以朽坏。又按前面所说,真正的“有”,是常在不变的,那么只有“至善”是“有”,其他均为“非有”。也即,除了上帝之外,一切都是“非有”。这种观念,并非是奥古斯丁独创,早在爱利亚学派,就有了这种观念。爱利亚学派创始人克赛诺芬尼说,神是唯一的、不变的本源。并且,也有他们的“一神论”,“只有一个神,他在诸神和人类中间是最伟大的;他无论在形体和思想上都不像凡人”。这听起来,想不想摩西十诫中的第一诫——除我之外,不可拜任何别的神。这个“神”和基督的“神”,到底谁的“神”更超前,也是弄不太清楚的。不过,在论及“有”的性质上面,爱利亚学派是远远超过基督哲学的。其代表人物巴门尼德在基督问世之前的400多年,就曾论述过“有”的性质:不生不灭、连续性和完满性。巴门尼德的理论用来解释“有”和“非有”,到现在依然有许许多多的争论,并且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是如果用来解释基督的“神”,貌似再合适不过了。 4.在最后,提到三个人(学派),新柏拉图学派、耶稣、保罗。新柏拉图学派给基督教三位一体提供了理论基础。耶稣“道成肉身”,基督教的奠基人。保罗这个人呢,被称为第十三“使徒”。是真正将基督教在希腊化地区传播开来的奠基人,可以这么说,没有保罗,基督教想要进入“上流精英社会”,还得是需要多等几个“奥古斯丁”出现。
卷八
1. 诚信即是智慧。这是基督教对“智慧”的定义,奥古斯丁在第一卷用了很长的篇幅来叙述撒谎的种种罪恶,这里算是一个回应。不过,人都是不诚实的,基督徒又把智慧还给了“主”,也就是说,只有“主”才有智慧,人类是没有智慧的。希腊哲学家好不容易把智慧强压到人的灵魂上,被基督徒又简简单单的踢走了。好可怜的人哦,连智慧都没有,人有什么呢?我们生能带来什么?死了,又能带走什么?现在的哲学认为,我们生带不来一丢丢云彩,死了也留不下一丢丢尘土。我们唯一能留给后人的,只有“智慧”!你看,“智慧”现在又回到人世间了。翻过来翻过去几千年,就只有“智慧”,用来区别人和其他生物。 2. 人们对于所爱的东西失而复得,比了保持不失感到更大的快乐,这种心情究竟从何而来的呢?为什么我们不珍惜眼前所拥有的?失去之后,才知道它的重要性?健康、快乐、身边的人、流失的时间······去年我脚骨裂之后,我才知道,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健康是多么重要。我柱个拐搬货、送货、处理售后,那真不是一般的可怜。我朋友劝我,休息一段时间,先不要做了。可创业有那么简单吗?我难道不想休息?我一休息,我的客户就没了,我的钱也就没有了。于是,我就这样好好坏坏,到现在十个月了,勉强能正常走路不被看出来一瘸一拐。按正常情况,三个月就可以好的,我硬生生的多折磨七个月。十个月呀,我做了十个月的“残疾人”。个中滋味,自个体会。 另外一个奇怪的认知点就是,人们对浪子回头的好感度要比一直忠厚本分的认同度要强一百倍。如,一个整天吃喝嫖赌抽的人突然改邪归正开始奋斗人生,我们会用大量的词汇去夸赞他。而若一个人一直勤勤恳恳,我们却经常忽略他的存在。如果,一直都按这样的认知,那么是不是我们都要年少轻狂去多犯点错?人生才有更多的意义?那么,这不是教唆人去犯错吗?可更奇怪的是,对这个奇怪的认知点,又不能强硬去纠正,一旦纠正,那些犯了错的、被定义为坏人的,肯定就不会“浪子回头”了,“坏人”就会越来越多,监狱修的再大,也装呀装不下。 3. 犹太——基督教,把古希腊哲学苦苦追寻讨论的人生现世“幸福”贬的一文不值,认为只有“天国”才有真正的幸福。他们否认现世的幸福,鼓吹来世才能得到幸福,忽忽悠悠就骗取了大量的贫困犹太人的信任,后期又奇奇怪怪的骗了大量在现世中得不到幸福的人加入。可见,现世中的幸福,是多么难以找寻、多么经不起推敲。人生不如事十之八九,如意的也就十之一二,相比之下,活着就真的是一种折磨,一种遭受不幸的过程。基督教就是抓住了这一点,把“死亡”认为是一种上帝的召唤,一种走向幸福国度的唯一路径。所以说,犹太人真的聪明。 4. “不可耽于酒食,不可溺于淫荡,不可趋于竞争嫉妒,应被服主耶稣,勿使纵恣于肉体的嗜欲”(《罗马书》)。据奥古斯丁记载,这是他接触基督教所读的第一段话。酒食,多了误事伤身;淫荡,多了也伤身;竞争嫉妒,费神又伤身。简言之,这些嗜欲,全部伤身。也就是说,这绝对不是肉体的嗜欲,而是精神的嗜欲。这些嗜欲,对身体的伤害,远远大于身体的享受。也就是,从这个层面上讲,我们的灵魂和肉体,其实相处的并不和谐。灵魂喜欢的事情,都是伤害肉体的。肉体受到伤害之后,会把“难受”这两个字反馈给灵魂,可灵魂基本上不听呀,过不了多久,就会又命令肉体去做这些伤害自己的事情。
卷九
开篇谈了一个问题——献祭!献祭是什么意思呢?有点“交换”的味道。把赤诚之心献给信仰,以此来获取主的恩宠。柏拉图在《欧悌甫戎》里对宗教信仰有一针见血的批评——祭司就是向神灵送点礼,祈祷就是向神灵索取点什么吧?这就好比说,祭司就如同行贿,为了得到神灵的眷顾而去行贿。相比后来的演变而言,基督教还是好一些的,毕竟只要献出“赤诚之心”就可以了。封建礼教讲求个实事求是,要上供。可自打小到现在,我们家的“贡品”就没“神”来领走过。有些变态的宗教要献血、献身或者献童男童女,不可思议的是,竟然还有人信。人的智慧呢?在神的面前,人果然是没有智慧的。 奥古斯丁不仅献上了“赤诚之心”,也在皈依基督教之前,辞去了“卖弄唇舌的职务”,他的肺部出了问题,不能声音洪亮的教授诡辩术,也正因为此,他不用再编造一个理由去辞职。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奥古斯丁)反而高兴能有这样一个并不撒谎的辞职理由,足以安安那些只为子女打算而要我卖命的人们的心”。你看,是不是有点神经质,连病痛都能当作高兴的事。据说,只有能为之付出生命的信仰才能叫做信仰,不然就是伪信!我想,这应该是真的。 接着,奥古斯丁在米兰同他的儿子以及阿里比乌斯一同加入了基督公教,但不久之后,他的儿子就遗憾离世。对于他的私生子,奥古斯丁是极其疼爱,并在他所写的《师说》中,记述了他们的一些谈话。大致是对他聪敏儿子无比天赋的夸赞。 在这一卷的第八到第十三节,奥古斯丁用大量的篇幅叙述了她母亲平凡而又虔诚的一生。在前八卷,他的母亲也会随时出现一下,为他指明前进的方向。顺便提一下,他的母亲翻译过来叫“莫妮卡”!现在很多女孩子的英文名,也叫莫妮卡,知道自己的英文名有多俗气多么烂大街了不?但是他的父亲,到最后也是寥寥几个字就带过。他的“父亲”,貌似是“天主”,所以,他不提自己的亲生父亲——基督信徒的“父亲”是他们心心念念的天主。忽然想起一首歌,黄俊郎的《以父之名》原来是歌颂耶稣的,如果理解成“黑帮教父”,也显得太没有格局了——格局一定要打开,才能称霸当年的电台。或许这样理解,才能真正懂得这首歌到底在唱些什么。
卷十
1.奥古斯丁说,人们都喜欢探听别人的生活,却不想改善自己的生活。就好比我们喜欢看电影,却不愿意改善自己的生活品质一样,柏拉图对此是十分讨厌的,他把戏剧当作一种不入流的行当。故而,人们喜欢听别人的忏悔,听听别人做过的龌蹉事,却不愿以此为镜。这里就暴露出一个问题,所有的教育都教导人们向善,却仍就阻挡不了罪恶的持续发展,足以说明,人性本来是“恶”的,即人天生就是个坏蛋。我们一直追寻“善”,却无时无刻不在罪恶中挣扎。 2.忏悔,不是忏悔过去的自己,而是忏悔现在的自己。这非常符合奥古斯丁的时间观,时间只有现在,没有过去和未来:有这样三种时间,关于过去事物的现在,关于现在事物的现在和关于将来事物的现在。有理由相信,英文里面的过去进行时、现在进行时和将来进行时出自于奥古斯丁的时间观。即奥古斯丁忏悔的是过去的自己现在犯了什么错,现在的自己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未来的自己又该怎么去避免被罪恶牵着鼻子走。这也许是忏悔录真正的意义,如果一个人只忏悔过去的自己如何如何,而不对未来的自己做出一系列的改变,那么这种忏悔有什么意义呢? 3.通过爱天主而去寻找天主,找遍世间万物,发现一切都是天主所创造。对天主进行讴歌,这些讴歌的词语可以用来赞扬你所喜欢的人。 4.奥古斯丁用了相当长的一大段来论述了“记忆”,越看越有点跑题的味道,让你在这里忏悔呢?你在这里找寻“记忆”,找它干吗?若一切都是“现在”,“记忆”的用处也就没有那么大了。 5.什么是幸福?奥古斯丁否决了当时流行的288种“幸福”学说,认为只有在上帝左右,为了上帝快乐,才是真正的幸福。即是,只有信仰上帝,才能得到幸福。瞬间明白“愿上帝与你同在”是什么意思了。6.谨戒“淫欲、声色、荣华富贵”。 上帝禁止男女的苟合而不废除婚姻,因为废除了婚姻男女就不再创造男女,人类就慢慢的灭亡了。 当从饥饿状态进入温饱状态时,人的口腹之欲也就随之而来,人进食便不再是为了维持生命的基本体征。我们这个不幸的灵魂对于这种疑团却是正中下怀,往往分不清吃饭是为了维持基本的生命,还是为了口腹之欲。没胃口就源于此吧,以小猫咪为列,给流浪猫一碗猫粮,它能狼吞虎咽,自己家养的小猫咪,就有点矫情,还要吃什么鱼干鱼油等等。在吃的问题上,人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饿了,就什么都香。饱了,就如糠似料。 那么,酒的发明绝对是对上帝的又一挑战。古希腊有酒神,喝酒之后,人们大跳欢乐之舞。若沉湎于酒,整日里昏昏沉沉,还有什么记挂上帝的心思。上帝教导信徒说:你们的心不要沉湎于酒食。除此之外,作为一个曾经的酒徒,我不得不说,长期饮酒,有助于老年痴呆的提前到来,极速减退记忆力和逻辑能力。戒掉吧,像我一样,没什么难的。不喝,也就不喝了。所谓不喝酒没有朋友,这纯属一种酒徒的谎言。喝酒之后除了口出狂言还有就是口出谎言,绝对喝不出来朋友。 人类另一个杜绝不了的是“目欲”,这里的“目欲”不仅仅指“看”,而指一切通过与“看”有关的感觉器官联系起来的欲望,如听觉、触觉等等。上帝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寻找光明。这光明不仅带来了希望与五彩斑斓的世界,还夹杂着一些肮脏的东西。这肮脏的东西,是真的害人匪浅,抑制不住对它的好奇——好奇心驱使我们追究外界的秘密,这些秘密知道了一无用处,而人们不过为好奇而想知道,别无其他目的。如,抖音快手短视频,引诱大部分人废寝忘食的刷刷刷。为了防止它们对我继续侵害,我删掉了这些无用的软件。为了我的眼睛,也为了快被侵染变质的心。 当按照上帝的要求,做到无欲无求时,就会受到世人的称赞和尊敬,此时,另外一种诱惑就会随之而来——荣誉。是否能抵挡住这种诱惑?它不坏,相反是一种对戒色戒欲等等的一种夸赞,但是,这种无形的东西,却是最能侵蚀人心、令人不知不觉就堕落到无底深渊的。这个充满罪恶的人世间,真是防不胜防呀。
卷十一
1. 《圣经》上说上帝创造了天地。那么,在创造天地之前,上帝在做些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多数书本的答案是奥古斯丁采取打趣的方式回答:“上帝正在为放言高论者准备地狱。”然而《忏悔录》在本章第十二节恰恰有相反的回答,奥古斯丁并不打算用这种戏虐的方式回答。他说,对于不知道的事宁愿回答说:“不知道”,也不愿意嘲笑探赜索隐的人或赞许解答乖误的人。我更加确信《忏悔录》里面的回答,符合奥古斯丁对哲学和神学允许追求真理、对真理做出不断探讨的做法。奥古斯丁本人对诸多问题都做出相当深邃的讨论,怎么可能去嘲笑那些问“上帝在创造天地之前,在做些什么的人。”这根本就不符合一个哲学大家对待真理的态度。不提出问题,怎么能有辩证的讨论?不反复的论证,怎么能有确定的真理?没有真理,怎么能见到上帝?见不到上帝,怎么能得到救赎、获得幸福呀! 2. 这样就牵扯出来另外一个问题——时间。巴门尼德说,“永恒者没有时间”,柏拉图说“永恒者现在是”。上帝何时创造了时间?《创世纪》开篇是这样写的:“起初,神创造天地。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按此,上帝在创世的第一天创造了“时间”,也即,在基督教教义里,时间是有开端的。像光一样,有一个起始点,只是终点在哪里·····开端还没搞清楚,想什么终点呀。既然“时间”是上帝创造的,那么时间就不能用来去度量上帝。正如我们不能用上帝创造的天地万物来度量上帝一样。在这个意义上,“时间”属于天地万物。 那么,什么是时间?对于这个问题,奥古斯丁说,对于这个问题,没人问,好像知道,一旦有人要问,便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对于约定俗成的东西,貌似都是这样。就像问什么是道德一样,没人问,都知道什么是道德,一旦解释,就说不清楚了。 经过一系列的长篇大论,奥古斯丁对时间做出以下解释。 其一:时间分为三类,过去的现在、现在的现在和将来的现在。也可以说,时间只有现在,没有过去和未来,过去的时间不复存在,将来的时间尚未存在,对于不存在的东西,怎么可以度量它呢?这个分类对西方的最大的影响是英语中的过去进行时、现在进行时和将来进行时。全部都是“进行”,没有“过去”和“将来”。 其二:时间并非物体的运动。物体静止时,时间在流动,物体运动时,时间也没有停止。故,时间不能计算物体的运动。 其三:将来尚未存在,怎样会减少消耗?过去已经不存在,怎样会增加消耗?对于此,奥古斯丁做出一个对后代影响深远的回答,直接影响后来哲学家对时间的解释:人的思想工作有三个阶段,期望、注意与记忆。所期望的东西,通过注意,进入记忆。谁否定将来尚未存在?但对将来的期望已经存在心中。谁否定过去已不存在?但过去的记忆还存在心中。谁否定现在没有长度,只是疾驰而去的点滴?但注意能持续下去,将来通过注意走向记忆。这样,三个阶段又“存在”了。 最后,奥古斯丁给时间做了一个定义:“时间是心灵自身的延伸。”这里的心灵不是指人类的心灵,而是指上帝的心灵。可指上帝的心灵,又好像哪里不对。时间是上帝创造出来区分天地“昼夜”的,怎么和自己的心灵扯上关系了呢?细思极恐、细思极恐。难道说,我们人类真的只不过是某个巨型生物的细胞?
卷十二
1. 上帝创造天地,是从空无中创造。庞大的天归了上帝,这个又称之为天外天。渺小的地给了世界万物。这渺小的地是一片混沌,于是上帝又给这地创造了一个“苍穹”,就是我们常说的“天”。也就是说,按照《创世纪》,上帝和我们是分开的,我们所能接触到的,只有“地”,这个“地”包含着“天”,而“天外天”,属于另外一个范畴,与我们没有关系。“天外天”是一个完美理智的天,能认识全部,不是像“地和苍穹”一样,只能认识部分。即是,在基督教教义里,人类不啻没有智慧,连“天”都没有,只能在“地”的范畴里蹦蹦跳跳。那么“智慧”又是何时被创造的?按基督教义,智慧受造于万物之前,也就是在创世之前,就已经创造了“智慧”。又通过这永恒的智慧,创造万物。人类和其他生物所拥有的智慧,是“智慧”创造出来的“智慧”,这个“智慧”是可以变化的,不是永恒的。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人在幼小和年老时智力低下,在中年时智力偏高一点了。当然,这个解释现在看起来挺无聊。 2. 一个诚实可靠的人(摩西)用文字来传达一件事,我以为对于这样的记录肯会产生两种分歧:一种是关于事实的真假,另一种是关于作者的本意。对于第一点,凡以错误的学说作为真理的,请他们离开。关于第二点,凡认为摩西所述有错误的,也请他们离开。也就是说,如果对摩西有怀疑,就不要讨论《创世纪》,一定要在相信摩西的前提下,讨论《创世纪》。 3. 任何人不要再用这样的话来和我纠缠:“摩西的本意不是你所说的,而是我指出的。”对于圣经的记载,我们不要自高自大,彼此倾轧。说这些话的人,全部由于他们的骄傲,要知道,按教义,真理只属于上帝。“人算什么,假如不是你顾念他。”若没有上帝的顾念,人根本什么都算不上,还胆敢对圣经指指点点。那么,哪种解释是摩西的本意?奥古斯丁回答:“我不知道”,除了他批判过的那些庸俗见解外,他认为其他都是正确的见解。独一无二的天主通过摩西,使圣经配合后世许多读者,并使读者看出种种不同的见解,但都是正确的见解。譬如一股泉水,衍生出许多之流。人之所见有限,犹如盲人摸象,每人摸到的都是“象”,又都无法全部领略到“象”的真谛。然,你能说,他们每个人摸到的“象”,不是象吗?
卷十三
1.“你是自有的,即是万物不存在”,“自有”这个词在哲学意义上叫“先有”,即一切有一个开端,有个大前提,没有这个“先有”,一切的讨论都没有意义,也就没有什么“真理”。真理需要推论,推论需要论点,论点需要“先有”。若一直在“鸡、蛋”之间摇摆,你的境界也就逃不出“鸡”了。基督教选择三位一体的天主作为先有和真理,然后让一切赞颂都变得有意义,让一切信徒都能看到“光”,是十分明智的。 “你的创造,不是出于需要,而是由于你的磅礴美善,收敛受造物纳入形相之中,但你的幸福并不因此有所增益。”听听、听听,用来作为追星格言多么高大上。所以,多读书,还是有点用处的。至少以后当一个盲目追星族的时候,可以整出来与众不同的小短文出来。 2.奥古斯丁从另外一个渠道来理解“三位一体”。人从自身的三个方面思索一下:存在、认识和意志。我存在、我认识、我愿意:我是有意识、有意志。一而三,三而一,分不开、剪不断、扯不乱。故而,在借用“三位一体”的时候,不要乱用。再者,一个泱泱大国使用宗教信仰衍生出来的词语来形容自己的规章制度,真的好吗? 3.“我们是靠希望而得救”,也可以理解为,我们靠自欺欺人来得救。要相信,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就算有,这么多人,他救得过来吗?努力吧,小朋友。 4.富人问耶稣,怎么做才能得到永生。耶稣答:“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妄证。”富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耶稣说,“变卖你所有,分施贫乏”。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耶稣对此有一个十分有名的评价:让有钱人加入上帝的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 5.“裁判一切”,就是“管理海中的鱼,空中的飞鸟、牲畜和大地,以及地上所有的蠕行昆虫”。按圣经,从创世之初,人类就是代替上帝管理部分创造物的主宰者。故而,达尔文的《进化论》对反对上帝存在,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依据。 6.按希腊文:耶稣、基督、天主、子、救世主,五个名词的起首字,合为“鱼”,故古代基督教以鱼象征基督。这是一个小知识点。可是,这并未阻挡基督徒吃鱼、吃他们的信仰吧。不对,耶稣曾说过,你们来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吧。如果鱼象征基督耶稣,那么是不是耶稣基督也象征鱼。那么耶稣的潜台词是不是你们去吃“鱼”吧。浩瀚的海洋、绵延的小溪、汹涌的大河大江,有水的地方就有鱼啊。快去吧,快去吧,从此你们将不再受穷挨饿。可惜,当时没有睿智的信徒能理解耶稣的潜台词。 7.保罗:“我并不因缺乏而说这话,我无论在什么境况中都能知足。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富贵,或温饱、或饥饿、或有余、或不足,随时随地我都能应付。我依靠加给我力量的主,能应付一切。”没有最后一句,是哲理名言。有这最后一句,就是基督信仰。靠自己的精神力量抑或是靠万能的主,还是要靠自己的选择。你信,就有,你不信,就不存在。那么关键点的自主权,还是给了人本身。若有“主”,他给了人信仰的自主选择权,就说明,信或不信,都可以。若没有“主”,就更加不用谈信仰的问题。即有“主”的前提下,有两个选择,没有的前提下,就有一个选择。按照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三者选其二,故而,不信的要居多了。那个遥远的“天国”大门,凭什么我信了就给我打开?我连北大清华的校门都没进过,你给我说信了基督耶稣就能打开天国的大门,你猜,我信不信你说的话? 8.主、天主,请你赐给我们和平。犹太教与基督教之间,杀戮最严重,先是犹太教想把基督教扼杀在摇篮中,后是基督教要把犹太教赶尽杀绝。杀来杀去几千年,也没见谁把谁赶尽杀绝。天主呀天主,既然都是你的子民,为什么要让他们之间自相残杀呢。天主呀天主,请先把和平赐予犹太教和基督教,让他们之间停止这无休止无意义的争夺,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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