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主任职业化亟待推进 孩子受伤害应一小时抵达 新京报: 儿童主任既要承担行政任务,又要具备专业知识,还需要拥有组织资源对接能力。对于基层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的人来说,是不是太难了? 王振耀:这就需要体系化的专业培训。儿童主任项目由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牵头,组织五所高校相关专业学者对口承担儿童主任进行指导培训。 我们的目的是推动儿童主任职业化,这其中最困难的就是知识体系构建。在儿童教育专业领域,目前我国只有早教的概念,尚未划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这样的细分程度,但现实已经等不了了。因此,我们需要社会力量。 儿童主任在全世界都是一个创新性的工程。联合国儿基会非常感慨,将我们的儿童主任称为“赤脚社工”,每个社区有专职做儿童工作的社工,这在发达国家也没有先例。在14亿人口的中国,儿童主任打破原有的条条框框,既跟民政系统联系合作,接受其指导,同时按照高校教授指导完成工作要求,联系了近900个村居。 新京报: 儿童主任职业化将会是一个怎样的过程? 王振耀:职业化体系建设首先要国务院下文,不过我们的这个制度开始是民间倡导,因此先由社会资金给予儿童主任一定补贴。而后政府要形成机制,鼓励社会参与两到三年,随着公众对于这一制度逐渐认同,政府资金筹措完善,社会资金就可以慢慢撤出来。 有了政府出资,下一步就是加强培训体系、确定职业名称。我们想建立一个专业,叫做“儿童社工”,这样将来的儿童社工师职业化也能进入正轨。 新京报: 儿童社工体系如果建成,会是什么样的? 王振耀:国际上认同的标准是,儿童发生问题或受到伤害,保护力量一小时内可以到达。同时,必须要有完整的知识体系、有大量社工参与,且儿童社工组织足够发达,一定可以落实到每个社区,再结合行政指导等各方面的力量。我想这种情况下孩子们能受到很好的保护。 我国急需一部儿童福利法 新京报: 你认为,我国儿童保护发展大致分几个阶段? 王振耀:改革开放后我国很快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全社会动员起来,通过公安、司法等各个部门一起保护未成年人,这是十分重要的第一步。 随着经济发展,第二个阶段我认为是从2010年开始,给孤儿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孤儿津贴”,政府开始在儿童福利、儿童保护方面具体投钱,是一个重要标志。 第三阶段,201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农村留守儿童保护的文件,这个文件下发之后,整个在国务院工作中工作体制中,不仅是原来有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接着就开始出现政策协调机制,明确要求民政部同几十个部委一同参加。 到2019年,民政部成立儿童福利司,专门负责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新京报: 我国儿童保护方面有什么亟待落实的工作? 王振耀:近年来儿童遭家暴、性侵等恶性事件不断出现,其中多方反映,儿童受侵害后仍然在寻求保护途径上受限。 与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目前急需一部儿童福利法,这也是我一直在呼吁的。日本1947年就有了儿童福利法,不能说全面照搬,但我建议在民政部2019年成立儿童福利司后,尽快制定儿童福利法,保护孩子们未来生育、保育、幼儿教育等问题,加强这套体系建设。通过法律将各方面资源融合起来,我认为是当务之急。 新京报: 是否可以判断儿童主任体系迎来了一个高速发展阶段?未来的方向又是什么? 王振耀:未来一定是高速发展的,这次疫情之后,我从政府听到反馈称,幸亏有儿童主任体系。我相信大家在儿童主任体系建设中也形成了一种共识。 从目前曝光的各类事件,我们看到城市儿童保护也不容忽视。在城市政府拿出资金投入相对容易些,我们想先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尝试,看能不能从发达地区摸索一些经验。这样可能带动农村形成城乡互动一套体制。 未来,我们可能会创造出中国特色的专业化儿童社工指导体系,有政府、社会、教育界等形成专业化知识体系。可能落实到社区,形成一种中国特色的儿童保护治理体系。 新京报: 这些年从事儿童保护工作,你总结出了什么经验? 王振耀:我自己的经验是,儿童保护体系性、机制性的建设非常重要。这些年来的经历证明,如果一个社区没有专业工作者,恐怕儿童的福利和保护政策就很难落实。其次,儿童的成长确实需要更有特色,不能仅是学校和家长教育,需要儿童之家、幼儿园等特色逐渐扩大,这就牵扯到我国软实力发展。此外,我们的福利政策落实需要有一定的体制机制和专业化改革,把政府政策和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 下一步最重要的是解放思想,就是更加专业化,知识体系是个大问题。儿童主任的试验说明,如今的知识要转型,尤其是社会学方向一些领域要更多与实践结合,解决一线突出问题。在中国,我认为有这样的环境和条件,应该加快这方面的工作。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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