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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TikTok 案背后的信号: 一系列中国企业, 前景并不乐观
很少有人记得,4年前,2020 年特朗普在任时,曾签署行政令同时封禁 TikTok 和 Wechat(微信国际版),尽管两者的法令都在一年之内得以撤销。但在美国,针对 TikTok 发起的挑战,却几乎是空前的。
虽然特朗普的禁令很快遭到了禁制令而落空,但针对 TikTok,美国各州政府很快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立法挑战:
比如蒙大拿州曾有一项专门立法,列举了几十项 TikTok 应被封禁的原因,比如平台上的内容令人不适(朝路人泼粪等)、折磨婴儿等。但因该立法较为粗糙,几个月内便获得了禁制令。紧接着德州又出现了更精细的立法,规定政府雇员不能在政府的设备上使用 TikTok,该立法同样遭到起诉,最终法院支持了德州政府的主张:认定该法案只限制了联邦雇员,该限制是在合理范围以内。
在此期间,TikTok 美区处于一种随时灭火的状态,直到此次 PAFACA 法案来势汹汹——从立法层面通过对 TikTok 的封禁,不仅意味着更为缜密的筹划,一旦法案通过,TikTok 想要推翻,也意味着更大的成本和更艰难的操作。
而 TikTok 之所以会有此「待遇」,根源是由于其巨大和空前的影响力——这不仅因为其拥有1.7亿用户(且仍在增长),更因为在美国,25-35岁的年轻人基本只靠 TikTok 来看新闻, TikTok 上,存在着大量有别于其它美国主流社媒的内容。
比如最近热门的巴以问题,当 Facebook 及其他平台上,内容一边倒地支持以色列时,在 TikTok 上仍存在着大量支持巴勒斯坦的声音。又比如刚刚过去不久的美国大选,当热门候选人、前任总统特朗普在Twitter、Youtube 上被相继封号时,他能在 TikTok 上收获大量关注和支持。
「这也是美国政府最担心的,」黄律师认为,「TikTok 上存在的大量『不同』的声音,会极大地影响美国人民的心智。」
这才是所谓「封禁」的根本原因。但有趣的是,在庭审时,控辩双方都「默契」地绕开了这个问题,避而不谈。
美国当地时间2024年12月6日晚,本案判决公布:字节跳动和TikTok完全败诉。按照法案,TikTok 需要在2025年1月19日前完成剥离,否则,其服务供应商(如谷歌、苹果、甲骨文等)将可能遭受高达8,500亿美元的罚款——比 TikTok 全球估值都要高。
法案的通过将给 TikTok 上下游供应商们无限的压力——毕竟它们才是法案的直接承受者。如果只是应用商店的下架,影响并不算大——此前我与TikTok 内部员工交流时,对方表示内部并不担心败诉结果,他引用了滴滴当时被下架的案例:尽管停止新用户注册长达一年,对滴滴业务的影响却并不算大。
但问题在于,诸如甲骨文、亚马逊这类服务商(前者为TikTok 做数据合规,后者提供云服务)如果停止为 TikTok提供服务,将会直接导致 TikTok 美区的服务瘫痪,这将是灭顶之灾。
此外, TikTok 案判决的背后,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细节:针对 PACAFA 法案中的针对性(法案中有且仅有TikTok 和字节跳动两家公司的名字)是否违背了美国宪法中的平等保护原则,此次判决书中再次强调了,美国国会有权在法律中单独罗列某一家或几家企业,这意味着,未来,诸如此类针对中国企业的「点名式」立法,可能越来越多。
一系列针对中国企业的诉讼正在美国发生:生物安全法案指向华大基因和药明康德、年度军事法案指向了大疆、国防部将禾塞列入「清单」、新能源汽车领域等等……多位不同领域的人士也告诉我,在美国,针对 Temu 的不友好信号也越来越明显。
TikTok 案,或许正为这一系列类似的法案,扫清了立法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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