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地产税仅在上海和重庆试点 邹林华表示:“对于房地产试点城市而言,一线城市二手房交易比例高,一手房交易比例小,对土地财政依赖相对较低,可能会冲击小一些。” 自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至今已经过去了10年。尽管有业内人士认为,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的房产税试点表明房地产税可能跟房价的关联度一般,但不能否认房产税对两个地方的影响。 上海市和重庆市的房产税试点方案虽然出发点都是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但这两个试点城市的房产税却是两个版本。 据悉,上海的房产税试点范围为上海全市行政区域,作为参照的“新房成交均价”指上海市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范围为重庆市主城9个区,作为参照的“新房成交均价”指上两个年度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的算术平均。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总体上来说,重庆模式以高端豪宅为重点征收对象,较为符合重庆市“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房地产调控理念,对高档住宅成交形成有效制约。而上海模式以多套房为主要征收对象,对炒房行为起到了抑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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