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大任务细化成23条意见,“住”的内容备受关注 此前,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七大任务,此次《意见》细分成23条具体意见,包括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推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等内容。 最让老百姓关心的,肯定是跟“住”有关的内容。文件用不少篇幅讲述“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 具体来看,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加快建设完整社区,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科学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城市环境,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总结来看,涉房内容涵盖了“好房子”、完整社区、房地产模式、满足住房需求、物业服务、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城市更新等关键词。 彭剑波分析称,涉“房”内容是《意见》中极具实操性的重要板块,其核心逻辑在于“好房子”是现代化城市的基石与基础细胞。从“好房子”“好小区”到“好社区”“好街区”再到“好城市”,形成了“五位一体”的系统推进体系,并非孤立施策。这种对“好房子”及相关领域的具体化部署,不仅务实可行,更成为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切入点。 今年全国“两会”,“好房子”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3月31日,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对“好房子”建设提出了底线要求。此次,“好房子”出现在高规格城市发展文件中,为未来落地执行指明方向。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解读称,《意见》对好房子的提法是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近期,政策端已经对各地好房子实践的一些做法进行全面的正本清源。一是“好房子”不是大房子、贵房子,也不是只有少数人享受得起的,市面上所谓的第四代、低密度、大平层,充其量就是好房子的一个子类;二是未来增量的、存量的,普通的、改善的,市场的、保障的,租赁的、买卖的,都要打造为“好房子”。也就是从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预计下一步将加速住宅项目规范的落地实施,明确保障房、租赁房的“好房子”标准,老旧小区改造的“好房子”“好社区”方向,就是完整社区建设。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中,完整社区与“好房子”紧密相连,形成相辅相成的关系。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好房子”是完整社区建设的基础和核心组成部分,只有保证了住房的品质,才能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体验。而完整社区则为“好房子”提供了更优质的外部环境和配套服务,两者共同构成了高品质的居住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完整社区建设要以保障社区老年人、儿童的基本生活出发,配套养老、托幼等基本生活服务设施,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服务链条提升指从单一物业管理延伸至社区商业、养老托育等增值服务,如在改造和开发项目中嵌入养老中心和托育机构。”张波表示。 总之,在黄征学看来,不论是“好房子”“房地产新模式”还是“城市更新”和“完整社区”,核心都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核心还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