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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票之后全额退款难 两个月前,浙江宁波的李丽在票务平台上花费592元购买了某明星深圳场的演唱会预售票,她因为在两个平台同时抢到了票,于是想要退掉其中一张,没想到却遇到了困难。 李丽告诉记者,10月11日下午3点半开售的门票,购票页面显示“开售后24小时可无条件退票”,但她在申请退票时,客服却回复称“无条件退票已在10月10日结束”。“那岂不是票没开售的时候无条件退票就已经结束了?之后我一直联系平台,甚至打投诉电话,但客服只会说囫囵话敷衍我。我强烈要求全额退款,这是我的合法权益,不能纵容他们这种耍无赖的行为。”李丽感到非常“无语”。 上海的周兴也遇到了同样情况。他曾在票务平台上花费1280元购买了一张某歌手演唱会合肥场的预售票。在付款半小时后,周兴发现自己时间安排有变化,于是立刻申请退票,却被提醒需要扣20%手续费。 半个小时被扣几百元,周兴没有同意,申请了全额退款,但直到现在一直没有下文。 此类情况时有发生,不少受访消费者表示,有些购票平台发布的都是有歧义的信息,例如:页面上注明“退票费”误导消费者,使其以为退还全部金额,事实上却被告知是退票“扣费”或者退票收“手续费”。 近日,周杰伦福州站演唱会门票预售及退票规则被不少网友“吐槽”。以2024年5月16日场为例,预售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10时。退票规则写明:2023年12月11日10点至2024年5月9日10点退票,将收取订单价格30%手续费。“也就是说,购票48小时后就要收手续费,但演唱会时间设在近半年后,我们怎么知道到时候会不会有其他事情安排。毫不考虑消费者的权益,吃相是不是有点太难看了?”网友发文表示不满。 对此,票务平台回复称:“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购票规则、退款规则。手续费是多方最终确认的结果,下单成功之后,具体以购票规则、退款规则为准。” 吴景明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规定,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不能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马丽红认为,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预售期过长及退票手续费不合理等问题,商家必须在售票界面明确告知,不可玩文字游戏。消费者也应综合售票信息,考虑清楚个人时间安排等情况再下单。如果商家存在故意拖延退票时间或者无理拒绝退票的情节,商家除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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