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帖最后由 小文 于 2023-5-22 21:22 编辑
不敢苟同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表面看合情合理,其实不然。杨冈遭遇的情况,涉及到一个违约责任的问题,当然应该承担起赔偿责任。我国司法是实行两审终审制。杨冈不服,要想翻盘,最好先接受二审法院做出的判决书,尊重法律判决,接受并执行判决结果。然后,对二审判决的不公正,可以考虑向更高级别的法院申诉,比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但是,上诉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并且不一定会获得更好的结果。二审后的再审,是为了保护诉讼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二审的判决生效以后,如果法院发现原先的审判有误,法院可以主动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也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进行申诉,由他们按照相应的程序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对二审不服的,是不能上诉的。二审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不是重审程序。要想取得胜利,难度很大。但也不是全无胜算:1、我认为合同的签字,并不能完全代表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述。要知道,所有的事业单位的合同,多数是制式合同,均为霸王条款,你是一个字也不能改的。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细不细看并不重要。我国立法原则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可以从这个角度切入,寻求社会舆论支持和帮助,助推法院再审程序的启动。
2、搜集学校与主审法官之间的往来证据,或者能有所突破。只要有相关的利益输送,翻案是有很大可能的。我国司法为休现公正性,有避亲的回避要求。适用在审判就是程序上的违法与不公。
3、申请改变所判执行金额。因为金额过巨,无力承担。争取法官的同情,这一点很重要。案子结果好不好,很多时间取决于态度问题,许多人不懂这些。总以为有理走遍天下,其实不然。法官也是人,绝大多数是很有正义感的人。要知道,法官也是人。你有天大的委屈,也要懂得尊重法官。要知道,法官不是糊涂蛋,他比你见得多。一个自以为是的人是打不好官司的。
4、学校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如有意打击报复行为,相关部门不转相关档案材料等故意刁难行为均属此列。
总之,多学法律知识,找到一定的证据来说话。法律只有证据说话,光不服是没用的。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