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的两大利器没被用好 “反家暴的两大利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白杨对《财经》记者直言。白杨所说的两大利器,即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为震慑和约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法律给予了一些处置手段。《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白杨表示,家暴受害者不愿选择报警,一方面是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报警会令家庭关系进一步恶化;另一方面是受害者求助外界遭受过不少挫折。白杨接到求助后,一般还会回访,很多受害者会反馈称,警方多以口头批评教育为主,一般不会出具书面的告诫书。 对施暴者的告诫制度,是反家暴领域的制度创新,作为警方出具的法律文书,对施暴者有较强的震慑作用。白杨曾经参加过反家暴会议,多个部门都提到反家暴的困难之一,是告诫书的发放率太低。白杨称,她所在城市发放告诫书的比例不足家暴报警的10%。 万飞所在的监利市情况有所不同。以前部分警察也会认为家暴是家务事,倾向调解。2015年起万飞发起监利蓝天下维权会与县妇联、公安、法院、民政实施反家暴联动机制,实施主动服务型反家暴公益项目“万家无暴”。经过探索和反家暴培训,警方对家暴的态度转变,这几年监利警方发出800多份书面告诫书。根据回访,被告诫人的家暴复发率低于2%。 这几年万飞和志愿者还接到不少外省的求助,他们会告知求助者如何维权和注意事项,有外地求助者就反馈说拿不到告诫书,“当地没有开过告诫书”。 人身安全保护令存在类似问题,其申请和批准的比例都有待提高。万飞称,当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不多,他曾接触过一些受害者,帮助对方写好申请,“让当事人去递交,她都没有去。她认为我要这个有什么用,我需要的是他不再打我。这和当事人观念有关。”白杨同样观察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意愿不高,她会准备好两个申请模版发给求助者:一个是成功申请到的模版,需要罗列一些证据;一个是简易模版。“之后我问有没有去申请,但大多数人都没有去申请,她们看到模版觉得难度很大。” 在北京,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和签发比例也不高。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公开通报,2016年至2017年两年间,北京法院对受理的离婚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书共17463份,其中当事人反映有家庭暴力情节的有1867份,占比近11%。两年来,北京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45份。换而言之,在离婚诉讼中声称遭遇家庭暴力的人中,只有大约8%的人获得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吕孝权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主要功能是为遭受家暴的妇女儿童提供必要的人身安全保护,是预防和制止家暴的一个有效措施。但司法现实中出现一个苗头,一些地方法院对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加谨慎,并提高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门槛。“其中的一个表现是,有的地方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时,从通常情况下对证据的形式审查变成实质审查,甚至比照离婚诉讼对施暴人家暴行为认定的标准进行证据审查。” 吕孝权认为,这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主体有关。《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签发和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但怎么协助执行并不明确,法院依靠自身又很难保证执行率,因此影响法官签发人身保护令的积极性。 反家暴的联合治理仍待摸索 反家暴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与问题。11月25日,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当前,中国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家庭建设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离婚率高企,家庭成员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模糊,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更加隐蔽、复杂。要探索符合家事纠纷特点的矛盾化解方式,鼓励法官积极行使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利。推动建立司法、行政和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反家暴治理格局。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但各部门的职责并不明确。 方洋洋虐待致死案,凸显家暴案件治理之痛。目前,该案还未有重审开庭的消息。针对家属此前曾以软禁为由报警等问题,《财经》记者联系禹城市公安局,对方以联系禹城市委宣传部为由婉拒。禹城市委宣传部则表示,不了解此案的详情。据谢树雷了解,方洋洋生前没有主动向当地村委会和妇联等求助。综合来看,在长达近一年的时间里,方洋洋身处家暴的“孤岛”。 万飞探索的妇联、公安、法院和社会组织的反家暴工作联动机制,把相关的反家暴主要责任主体连接起来,试图合力解决家暴受害者问题。比如,当地妇联提供指导,警方分享家暴警情,监利蓝天下维权会志愿者主动给求助人打电话沟通和回访,对求助者从心理、需求、安全三个方面评估,分别给予相应的回应。 万飞介绍,多数求助者需要的是心理减压疏导,她们并不愿意寻求改变;有一部分求助者是咨询遭遇家暴后该怎么办;还有一部分需要法律服务,监利蓝天下维权会志愿者就会建议求助者报警或帮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反家暴工作联动机制已在湖北、湖南等多地推广,以推动《反家庭暴力法》和相关法律落地生根。
近日,多地出台地方性法规完善反家暴机制。以山西为例,12月7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山西省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办法(草案)》(下称“《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反家庭暴力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家庭暴力应急处置机制、家庭暴力信息共享机制和家庭暴力受害人心理辅导、法律服务、临时庇护等综合救助服务机制等。 针对目前反家暴的现实问题,万飞还建议全国统一和规范告诫制度。公安机关近年来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但各地告诫书的名称都不一样。”他同时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应把反家暴培训纳入业务培训,“尤其是实操方面的培训,基层民警处理家暴的实操能力有待提高。”另外,细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办理程序,统一审查标准。 11月25日,最高法院、全国妇联和中国女法官协会首次联合发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出多方联合治理的信息。对此,吕孝权表示,其中两个案例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关,可见履行率并非100%,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际执行和惩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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