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老酒税收 当前,利用老酒偷逃大量税收的问题,在各个品牌普遍存在,茅台仅是一个缩影。 2019年7月7日,由中国酒业协会主办等公司承办的中国八大名酒专场鉴定会在北京拉开帷幕。 公开资料显示,此次鉴定会包含90年代的茅台酒3000瓶、五粮液3000瓶、洋河大曲2000瓶、泸州老窖3000瓶、汾酒3000瓶、古井贡酒3000瓶、剑南春2000瓶、董酒3000瓶、全兴大曲1000瓶、西凤酒1000瓶。 包装精美的八大名酒在接受鉴定之后,奇货可居,身价飞涨。但和茅台老酒相同,其背后也隐藏着巨额税务问题。如果将上述茅台“阴阳合同”和“八大名酒套装”的偷税漏税金额相加,或超过2000万。 据了解,所有的老酒都存在一个问题:没有进项发-票。这也意味着,老酒的成本不详,难以计算出其溢价部分,也就难以按照增值部分征收增值税。 事实上,这也是上述阴阳合同中,“阳”合同隐藏的巨大税收漏洞。 “老酒往往是从个人手中收购而来,’收无凭,售无据’,因此没有能对应品名的进项发-票。同样,销售开具的发-票,和生产已经十几年的老酒产品名不可能相对应,而是挪用其他发-票冲抵。这已经涉及到非法买卖发-票的问题。”知情人士对此表示。 据了解,当前,包括茅台经销商在内,买卖发-票已经成为老酒市场人尽皆知的“潜规则”。在各酒厂每年开出的正规发-票中,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被使用的部分,会按照5%的税率,在经销商和黄牛手中“流通”,成为另一笔额外的收入。 这也能从上述“阴阳合同”中可见一斑。 按照我国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当前,增值税共有三档税率,其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为13%、9%、6%三个档,白酒适用于13%的税率。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租赁不动产,或提供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享受5%的特殊税率,但白酒销售并不在此范围内。可以说,5%是一个仅供贩卖发-票的“私人定制”的税率。 不过,上述张姓董事长也表示,由于老酒没有进项,以新酒发-票冲抵老酒,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我们利润够的话,都不会要税点,不是靠税点挣钱的。” 在刘钢看来,老酒的税收全链条都充满了难点,愿意以新酒发-票冲抵的经销商,已经很不容易了,起码有了纳税行为。 “从税的方面来看,没有老酒这个类别,统一归为白酒。但是白酒的进出项非常详细,茅台光写茅台不行,上千个品种的茅台,必须细化到哪一种,这对老酒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目前,除了二手汽车之外,其他二手交易由于发-票很难保留下来。没有发-票了怎么办?这是现在欠缺的。”刘钢对《懂酒谛》说。 他呼吁,应该适当的借鉴一下日本的做法,放开个人发-票,这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二手物品交易无法纳税的问题。同时,他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制定一个相应的政策,以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 “老酒和古董类似,价格高,假货泛滥。现在都在诟病假货问题,如果规范了,企业往来都有发-票和合同,也会让假酒产业有所收敛。当前,信用体系的建立是全社会的责任,以公司规范化运营,从信用、协议等方面规范化,秩序就建立起来了。”刘钢说。 对利用个人账户偷税漏税的行为,行业内人士也呼吁,应该由执法机构介入,追查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如果接到举报,账户持有人应当按照进项足额纳税。”行业内人士呼吁。 税收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收入来源,无论是疫情防控投入的数千亿支出,还是平时的教育国防,都离不开税收的支持。因此,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酒类税收架构,防止税收大量流失到一部分人手中,对我国发展和百姓福祉来说,都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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