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 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农民工较多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 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需求和承接产业转移需要,大力开展针对性就业创业培训。 此外,湖北将有序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探索实施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制度,加快构建以保障性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以需定供筹建公租房,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困难群众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鼓励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范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继续降低落户门槛,实现“愿落尽落”。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要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2019年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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