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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方索赔129万余元 小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29万余元。同时提出鉴于龚某珍罪行重大,且潜逃26年,影响极其恶劣,要求对龚某珍从重处罚。 龚某珍辩护人提交了两份材料,一是福建罗源县100多名村民的请愿书,二是丈夫郑程士及其女儿小郑写的承诺书。以证明龚某珍性格友善,是家庭的支柱。 辩护人认为,龚某珍是正当防卫,朱某某系服毒自杀,龚某珍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原告方不予认同,不同意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庭审现场展示的材料显示,朱某某父亲称,案发次日中午,其妻到龚某珍出租屋给儿子送衣服,听到邻居说昨夜屋内有打闹,早晨听到锁门声。朱母回家告诉朱父,朱父察觉不对,于是到出租屋查看,发现床上躺着一个人,到处是血,但不知道是儿子还是龚某珍,随后报案。报案时他告诉警方如果凶手是儿子,尽快缉拿归案,以防他杀红眼。朱父表示,两人婚后感情一般,龚某珍嫌弃丈夫挣得少,丈夫出外打工期间,龚某珍在家经常梳妆打扮、打麻将到很晚。龚某珍曾向朱某某坦白,和周某1997年年底建立感情,1998年2月发生第一次性关系,3月又发生一次。 周某自述,他与龚某珍1997年12月认识,慢慢有了感情,1998年3月23日左右发生了唯一的一次性关系。 龚某珍在最后陈述时说,向朱某某道歉,由于年轻时对法律知识的无知,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犯错,愿意接受法律审判。但请法官考虑她年事已高,还有两个孩子年纪还小,多年来四处逃亡,风餐露宿,一直在承受着想念家人的痛苦。她希望用自身的经历警醒大家遵纪守法,希望从轻处罚。 法官宣布休庭后,龚某珍被戴上手铐押离现场,小朱朝着龚某珍大喊:还我爸爸,你有孩子,我的爸爸没有孩子吗。 当地多名人大代表和法学生都参与了旁听。一位旁听人员告诉记者,这起案件她从26年前就开始关注,当年她哥哥在公安系统参与了案件的调查,去年她刷短视频得知龚某珍被抓。庭审结束,法院给龚某珍和家人十分钟的会见时间,亲人见面,却一时语塞。 另一边小朱情绪激动,被家人拉出法院大门。 小朱的家人不愿对记者透露太多,他们认为龚某珍毫无悔罪表现,被带离时甚至小声骂了小朱。 小朱家人说,朱某某与龚某珍结婚后,朱家花了近一万元,让她从农村户口变成了商品粮户口。婚后龚某珍连衣服都不洗,甚至短裤都是朱母洗的。当时的邻居们可以证明不存在家暴。并且绝对是龚某珍婚内出轨导致离婚,因为龚某珍婚内出轨让朱某产生不良情绪。他们希望法院从严、从重、从快判决,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希望判处她死刑。 对于朱某某家人的说法,龚某珍家人难以认同,龚某珍的两个孩子,还盼望着努力赚钱,孝敬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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